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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管理机构的实施意见

颁布日期:2006年0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6年02月28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公司:
  为贯彻落实我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社区教育发展步伐,逐步建立终身教育体系,提升全区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成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管理机构实施意见如下:
  一、成立机构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成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和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成员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教育工作的行政副职、辖区中小学校校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及社保所所长兼任。
  社区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教育中心(成人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按本辖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二配备,人口较少的乡镇,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社区教育办公室设主任1人(科级),主任和其他工作人员从教育系统干部、教师以及原乡镇教育助理中调剂配备。
  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常设机构,接受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双重管理。办公室成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职评、晋级等按区教委统一部署,与中小学教师同步进行。  工资关系及其它待遇放置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成员的年度考核由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负责。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职责。
  1.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在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统筹管理本辖区社区教育工作,研究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文件。
  3.负责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社区教育中心(成人学校)、村成人学校和居委会社区学校的社区教育工作。
  4.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和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
  5.有效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建立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教育中心(成人学校)、村成人学校和居委会社区学校建设。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社区教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制定、落实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社区教育中心(成人学校)的规范化建设,指导村成人学校和居委会社区学校进行规范化建设。
  4.以服务社区居民为宗旨,贴近、贴紧、贴实社区,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教育培训和服务,并积极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开展远程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岗、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对外来人群进行适应城区社会生活培训。开展社区居民学历教育,抓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广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健康生活教育、休闲娱乐教育和老年人社会文化活动等,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5.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统筹教育资源,指导、协调普教、职教、成教工作。负责组织对中小学办学水平进行社区评价。
  6.协调辖区工商、司法等部门,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7.广泛开展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村、学习型小区(居委会、楼组)、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工作。
  8.指导、检查、考核、评估社区教育中心(成人学校)、村成人学校和居委会社区学校的社区教育工作。
  9.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为社区教育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
  区财政要按全区常住人口总量人均每年1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设立专项经费,专款用于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改善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条件,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等。
  (二)强化督查。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据社区教育考评标准,每年对社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价,定期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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