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区县行政措施 > 密云县行政措施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密云县村级资金委托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3月14日 实施日期:2007年03月14日 颁布单位: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根据《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帐托管制度实行村级资金委托乡镇管理的意见》(密政发〔2006〕6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村级资金委托乡镇管理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职责,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密云县村级资金委托乡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成全  副县长

副组长:蒋学甫  县农委主任

    季宝生  县农委副主任

    王良忠  县经管站站长

成 员:马士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钱国柱  县人事局副局长

    王  红  县审计局副局长

    张守利  县监察局副局长

    张士存  县经管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管站。办公室主任由张士存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县经管站财务管理科负责。

 

                             密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推荐 | 关闭 | 收藏
最新发布
一周热点新闻
友情链接          
中外招商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华网 | 新华网 | 联合早报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和讯网 | 金融界 | 证券之星 | 中国证券网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17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