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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干部任免职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2月27日 实施日期:2007年02月27日 颁布单位:密云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委、办、局,各县属机构:

经县政府第4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郑伯华同志任县长助理;

吴振义同志任县长助理兼县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免去爱卫办主任职务;

曹大力同志保留相应待遇,免去县长助理职务;

季宝生同志任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山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调研员;

果长毅同志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张维海同志任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赵明星同志任副调研员,免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

孔令昌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齐瑞岳同志县长助理职务;

欧玉金同志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张建国同志县农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赵长荣同志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郭进茂同志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山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调研员职务;

李兴桂同志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密云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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