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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目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5年01月26日 实施日期:2005年01月26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京政发〔 2004 〕 20 号)精神,近期,区政府有关部门对我区原有 33 个部门的 184 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区政府讨论决定,保留 17 个部门的 72 项行政审批事项。现将《北京市门头沟区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分类制定监管措施。取消后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制定相应的市场规则,使市场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运作。对于取消后应由企业自主决定的,通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实现对企业的间接监督管理。对取消后转移到市场中介组织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使其真正承担起政府转出的职能。对取消后转为日常工作的,要制定具体措施,加强日常监管。

  二、对于保留的审批项目,要做到依法行政。本着便民、效率和减少行政成本的原则,建立部门之间和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审批操作规程。对于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实行主办部门负责制,由一个部门受理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对于涉及一个部门多个内设机构的审批,该部门应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审批结果。继续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推行“网上审批”和“一站式”办公力度,全面推广“全程办事代理制”。

  三、按照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外,任何部门及单位不能设立、新增或变相增加行政审批事项。要强化审批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审批责任制度,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能以及其他违规违纪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目录》中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为现行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区政府 2003 年 12 月 26 日 印发的《关于印发门头沟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方案的通知》(门政发〔 2003 〕 33 号)废止。今后,如《目录》中的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化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文件对其做出新的规定,以新的规定为准。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

  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行政审批保留事项目录

  (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一、门头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 9 项)

  (一)审批类 3 项

  1 、权限内( 3000 万元以下〔含 3000 万元〕)基本建设项目,非工业更新改造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年度投资计划、批复内容变更和年度计划调整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源头控制的通知》(国发明电 〔 1995 〕 6 号)

  2 、乡镇村经济组织改建、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依据:《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 1996 〕 第 59 号第二章第十九条)

  3 、 1000 万元以下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经技 〔 1986 〕 648 号)

  (二)审核类 5 项

  1 、权限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认定

  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 1997 〕 37 号)

  2 、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审核的基本建设、非工业更新改造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含土地开发)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开工计划、批复内容变更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控制文件的通知》(京政发 〔 1995 〕 39 号)

  3 、国外贷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计外资〔 2000 〕 638 号)

  4 、 1000 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依据:《国家经贸委关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经技〔 1986 〕 648 号)

  5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的认定

  依据:《关于印发资源利用目录( 2003 年修订)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4 〕 73 号)  (三)核准类 1 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依据:《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二、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 共 3 项 )

  (一)审批类 1 项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依据:《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火字〔 2000 〕 120 号)

  (二)审核类 2 项

  1 、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

  依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政字〔 2000 〕 209 号)

  2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依据:《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 61 号)

  三、门头沟区人事局(共 6 项)

  审核类 6 项

  1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户口“农转非”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农转非”过快增长的通知》(国发〔 1989 〕 76 号)

  2 、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依据:《关于印发 < 关于事业单位下一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若干规定 > 的通知》(京职改领字〔 1990 〕 002 号)

  3 、国家公务员录用、调任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 1996 〕 24 号)

  4 、干部调京

  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和办理 <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的暂行办法》(京人发〔 1999 〕 38 号)

  5 、设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

  依据:《北京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 (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02 号)

  6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就业

  依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北京市 2002 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 2001 〕 84 号)

  四、门头沟区司法局 ( 共 1 项 )

  审批类 1 项

  法律援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85 号)

  五、门头沟区民政局 ( 共 9 项 )

  (一)审批类 4 项

  1 、见义勇为行为确认

  依据:《(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

  2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依据:《北京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58 号)

  3 、开办社会福利企业

  依据:《北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3 号)

  4 、申办养老服务机构(机构设置、执业申请)

  依据:《北京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63 号)

  (二)核准类 4 项

  1 、社会团体法人筹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0 号)

  2 、办理收养登记

  依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 1995 年 5 月 25 日 第 14 号令, 1991 年 12 月 29 日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8 年 11 月 4 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修正)

  3 、宗教场所登记

  依据:《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 1994 年 4 月 13 日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颁布)

  4 、婚姻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1980 年9 月10 日 第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自 1981 年1 月1 日起 施行。于 2001 年4 月28 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婚姻登记条例》( 2003 年7 月30 日 国务院第十六次常委会议通过,自 2003 年10 月1 日起 实施)

  (三)审核类 1 项

  追认革命烈士

  依据:国务院颁发《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发〔 1980 〕 1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1988 年第 8 号《军人优抚优待条例》

  六、门头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 10 项)

  (一)审批类 2 项

  1 、工人调京

  依据:《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逐步解决职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中组发〔 1980 〕 4 号)、(公 3 〔 1980 〕 019 号)、(民发〔 1980 〕 4 号)、(〔 80 〕劳总计字 25 号)

  2 、招收家居农村的退休工人子女、家居农村死亡职工子女或配偶参加工作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 78 〕 104 号第十条)

  (二)核准类 4 项

  1 、认定企业劳动者因工负伤和核准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2003 年 4 月 16 日 国务院第五次常务会议通过)

  2 、认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和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依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38 号)

  3 、认定企业退休人员资格和核准养老保险待遇

  依据:《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998 年第 2 号)

  4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

  依据:《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993 年第 11 号)

  (三)审核类 1 项

  职业介绍机构

  依据 : 《北京市职业介绍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2000 年第 57 号)

  ( 四 ) 备案类 3 项

  1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4 年 7 月 5 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 、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布招生广告和简章(初、中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 年 12 月 28 日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 、集体合同

  依据:《集体合同规定》(劳部发〔 1994 〕 485 号)

  七、门头沟区建设委员会(共 3 项)

  (一)审核类 1 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下资质

  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77 号令, 2000 年颁发)

  (二)备案类 2 项

  1 、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999 年第 21 号)

  2 、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内、外商投资)

  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1998 年第 248 号)

  八、门头沟区市政管理委员会 ( 共 6 项 )

  (一)审批类 4 项

  1 、城市排水设施许可证

  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城建〔 1994 〕 330 号)

  2 、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

  依据:《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1989 年第 14 号第 7 条)

  3 、机动车超过桥梁限制吨位过桥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6 〕 198 号)

  4 、车辆清洗站资质

  依据:《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车辆清洗站资质核准程序规定的通知》(京政管字〔 2002 〕 241 号)区县市政管委行政审批程序的规定、《城市车辆清洗管理办法》( 1995 年建设部第 47 号令)

  (二)审核类 1 项

  新建、改建道路桥梁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6 〕 198 号)

  (三)备案类 1 项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与管理

  依据:《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2001 年第 75 号)

  九、门头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共 8 项)

  (一)审批类 1 项

  矿产资源开采、采矿许可证及矿山企业闭坑审批

  依据:《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 1998 年 4 月 16 日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二)核准类 3 项

  1 、商品房预售登记

  依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135 号)

  2 、房地产转让

  依据: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 135 号)

  3 、房改售房方案登记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关于中央在京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房改方案审批权限等问题的通知》(〔 92 〕京房改办字第 77 号)

  (三)审核类 2 项

  1 、勘查区块登记和矿山企业采矿登记

  依据:《北京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998 年 4 月 16 日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内资)

  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9 号)

  (四)备案类 2 项

  1 、房屋租赁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 年 7 月 5 日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2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房地产经纪机构)

  依据:《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京房地市字〔 1996 〕第 530 号)

  十、门头沟区商务局 ( 共 2 项 )

  (一)审批类 2 项

  1 、 3000 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本市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审批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 知》(京政发〔 2003 〕 5 号)

  2 、对外加工贸易合同

  依据:《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外经贸管发〔 1999 〕第 314 号)

  十一、门头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共 1 项 )

  审批类 1 项

  生育第二个子女

  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 年 7 月 18 日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十二、门头沟区统计局(共 3 项)

  (一)审批类 1 项

  统计资料公布

  依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 48 号公告)

  (二)审核类 1 项

  统计人员资格(统计人员申领《统计证》)

  依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 48 号公告)

  (三)备案类 1 项

  统计调查项目(报表)

  依据:《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 48 号公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1999 年 10 月 27 日 国家统计局令第 4 号)

  十三、门头沟区水资源局 ( 共 1 项 )

  核准类 1 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依据:《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水利部保监〔 2001 〕 15 号)

  十四、门头沟区林业局 ( 共 6 项 )

  (一)审批类 2 项

  1 、除防护林、特用林以外临时性占用林地 2 公顷以下

  依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 19 号公告)

  2 、森林植物兼职检疫员任职资格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林业部〔 1994 〕第 4 号令)

  (二)核准类 2 项

  1 、猎捕市二级野生动物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89 年 4 月 2 日 北京市第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登记、变更、注销

  依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 19 号公告)

  (三)审核类 1 项

  1 、国家一、二级和市一级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猎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1989 年 2 月 12 日 国务院批准, 1992 年 3 月 1 日 林业部颁布)

  (四)备案类 1 项

  紧急抢险采伐(移植)树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2001 年 1 月 29 日 国务院颁布)

  十五、门头沟区体育局 ( 共 1 项 )

  备案类 1 项

  公共体育设施注册

  依据:《北京市体育设施管理条例》(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1999 年 10 月 28 日 通过)

  十六、门头沟区国家保密局(共 2 项)

  审批类 2 项

  1 、涉密信息系统建设

  依据:《北京市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实施细则》(京国保发〔 2002 〕 8 号)

  2 、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依据:《北京市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若干规定》( 1996 年 9 月 6 日 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十七、门头沟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共 1 项)

  核准类

  动物防疫合格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1997 年第 8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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