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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淀区“十一五”时期社会管理规划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6年06月01日 实施日期:2006年06月01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海淀区“十一五”时期社会管理规划》已于2006年10月31日经海淀区政府第111次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十二月一日


  海淀区“十一五”时期社会管理规划

  规划性质。《海淀区“十一五”时期社会管理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区加强社会管理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限。2006年至2010年。

  编制依据。《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海淀的决定》、《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五”时期,海淀区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推进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在社会管理的多个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稳步推进,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管理职能更加明确,行政区划及时得到适度调整,新型社区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初步实现了政府职能部门专业管理、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的统筹衔接和有机协调;农村社会管理力度加大,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进程加快,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区社会安定团结、繁荣进步,人民生活富裕、安居乐业,为“十一五”时期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既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多发和凸显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既为经济社会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对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社会管理成功做法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准确把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立足科学发展,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的力度,全面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促进全区社会和谐发展,不断开创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核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以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为契机,以推进构建和谐海淀“十大创建工程”为载体,树立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关注民生、统筹城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有重点、分步骤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海淀。

  二、主要目标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与我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要求相配套的,有利于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和谐发展的社会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依法治区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发展的差距逐步扭转,社会更加安定有序、创造活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努力把海淀建成自然环境优美、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首善之区。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深化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

  以构建和谐海淀为目标,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调整行政区划,优化机构设置,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门的社会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优化公共管理资源配置,注重向公共管理和服务薄弱的农村、基层、困难群体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区人民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切实履行好政府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责,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每年要安排一批折子工程,切实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问题。全面提升政府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激发社会活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事分开和政务公开,创新管理制度,简化办事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继续按照政府职能部门专业管理、街道办事处综合管理、社区居委会民主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街道办事处与政府部门及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各自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二)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管理,培育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能力突出、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重点扶持符合海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社会组织,发展和规范律师、公证、会计、资产评估等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发展和规范各类基金会,促进各种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和机构发展。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诚信度和公信力,按照依法设立、自主运作、自筹经费、政社分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规范行为、化解矛盾的积极作用。

  (三)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合力

  围绕落实区委《关于实践“三个代表”、构建和谐海淀的决定》,以“大海淀、大服务、大统筹、大发展”的理念,整合各类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完善和落实统筹区域发展高层联席会议制度和行动纲领,加强区域内各类社会管理资源的优势集成和互补,提高区域资源综合利用的市场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驻区中央党政机关、部队、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新闻媒体、文化艺术及企业单位的联系沟通。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积极推进、整体发展”的原则,扎实推进构建和谐海淀“十大创建工程”的实施,使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平衡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得到有效协调和兼顾,各种社会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

  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社会管理基石

  (一)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以进一步扩大公民参与社会管理为重点,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完善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居民直接选举社区自治组织制度、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和通报制度、社区专职工作者年度述职制度;健全社区居民沟通会制度和社区听证会制度,定期听取居民意见,规范社区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社区民主管理水平;建立社区居委会与驻区单位共同参加的协商议事制度,加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驻社区单位的联系,定期研究社区共驻共建事项,实现资源共享。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健全农村自治组织的民主理财制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强化各项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资源整合的原则,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购买、租赁、置换、改扩建等多种方式,逐步解决居委会办公用房和社区活动用房紧缺问题,确保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活动用房达到北京市规定的350平方米的标准。进一步解决城乡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不足问题,建立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保证社区和村级组织开展工作需要的办公经费、活动经费、培训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加强对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城乡基层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群众、化解矛盾、表达诉求的功能。

  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城市社区、企业、机关和学校、科研院所、文化团体等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健全让各类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做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表率。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切实改进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的方式方法。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与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城市社区要大力培育群众性自治社区管理服务组织和团体,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老年人组织、残疾人组织、群众性文体教育组织以及各种社区管理服务组织,提升社区管理的组织、动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和谐文化建设,巩固和提升社会管理的思想道德基础

  优先发展公共教育,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支持力度,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组织城区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均衡发展,为加强和谐文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以实现和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全区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城乡、惠及全区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体系。抓住“人文奥运”契机,广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和谐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与和谐人际关系,营造积极健康的思想舆论氛围,巩固和提高社会管理的思想道德基础。按照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要求,加大政府对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重心下移,大力建设城乡社区文化室、图书阅览室、科普文化长廊、宣传橱窗、体育健身点和室内外文化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城乡“社区图书室援建和社区读书活动”,推动城乡社区居民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学习型社区建设,建立全民学习、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切实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实施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重点的诚信建设工程,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打击图书、音像盗版等侵权行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为广大群众创造健康的文化娱乐环境。

  (四)完善城乡社区卫生管理体系,提高社区卫生管理水平

  按照《海淀区“十一五”时期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管理。研究制定城乡卫生协调发展规划,引导增量卫生资源向北部地区转移,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医疗卫生服务差距,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吸收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推进办医形式多样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落实和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配套政策,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实现社区卫生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大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能力。到2010年,在全区规划设置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全区100%的城乡社区,完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任务和设施配备要求,形成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一)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实施《海淀区“十一五”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规划》,坚持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广开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充分就业,力争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就业总量达到107.4万人,新增就业20万人,促进2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的就业技能,推动农转居人员实现稳定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以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目的,按照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方式多层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和覆盖全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与管理服务体系。逐步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加大财政对参保农民的补贴。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到2010年,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达到97%以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覆盖面达到9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95%。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权益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2010年,实现农村低保与城镇低保接轨,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危重病救助、大病救助、贫困孕产妇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政策,切实发挥综合解困效应。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和社会捐赠活动,到2010年,建成1个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全区接受捐赠站点达到240个。依托区慈善协会,广泛传播慈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及支持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公益活动,拓宽慈善募捐渠道。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全面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安居、文化体育各项工作,使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在各个方面得到体现。到2010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就业率稳定在93%左右。

  进一步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操作、救管并重、确保稳定的原则,加强救助管理工作力度。完善跨区救助及对危重病人、病残儿童、被遗弃儿童及长期滞留站内等特殊流浪人员的救助机制,提升救助管理工作水平。

  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养老福利服务社会化改革,形成政府指导、社会参与、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格局。建立和完善三级社会养老福利服务网络,基本满足全区社会养老需求。到2010年,全区每百名60岁以上老人拥有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2.5张,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力争达到8500张。

  (三)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健全优抚安置管理体系

加强双拥共建工作,贯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使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测算指标和增长幅度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保证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随着全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同步提高。落实并完成农村优抚对象危房翻建规划任务,继续为农村优抚对象解决住房困难。进一步完善、落实在乡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办法,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落实中办、国办有关文件精神,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管理任务。积极探索符合海淀区实际的军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推进管理服务工作社会化。

  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进“平安海淀”建设

  坚持整体防控的指导思想,健全具有海淀特色的、以“巡逻、社区、治安、内保”四张网为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创新管理方法,完善管理措施,推进警力下移,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和服务,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提高社会治安控制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管理和监督体系,编制执法岗位职责说明书,制定完善执法岗位标准,明确执法工作规范,严格执法工作流程,细化执法责任和查究制度,提高执法质量。进一步加强社区防范志愿者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种防控力量。按照“政府组织为先导,安全需求为导向,市场运作为方向,效能管理为重点”的原则,建设完善全区图像信息监控管理系统,加大基层科技创安力度,力争使70%的社区(村)达到科技创安标准。加强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综治委制度建设,完善成员单位沟通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综治委各专项委员会和专项小组的作用,建设具有海淀特色的综治工作制度体系。到2010年,力争使全区80%的社区(村)达到“平安社区(村)”标准,70%的街道(乡镇)达到“平安街道(乡镇)”的标准,将我区建成“平安区”。

  (二)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大国家安全宣传的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加大对邪教组织重点人的管控力度,完善联动协防机制,牢牢把握打击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整体防控,精确指导,精确打击”的工作思路,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遏制恶性案件和各类危害严重案件增长。加强多警种多部门的横向联系,运用信息化手段、科技手段加强打击的针对性,使侵财犯罪率有所下降,群众的安全指数进一步提升。严厉打击各种经济犯罪活动,特别是要打击新生的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票据诈骗等发生频率高、群众易受侵害的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全区经济活动秩序。继续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配合,对全区治安秩序进行整治,维护全区的社会稳定。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积极推行社区矫正,加强对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关心教育,强化吸毒人员感化和管理,改进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保持全区经济秩序良好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完善基层矛盾排查调处机制,维护城乡社会安定团结

  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认真解决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将不和谐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把依法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统一起来,合理地处理城乡社区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把社区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矛盾排查、疏导、调处机制。以促进居民参与、推动居民自治为重点,搭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平台,构建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体系,依法及时完善城乡社区事务民意协调机制,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定期入户走访、社区议事协商、社区民意沟通协调会及民愿接待制度,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方面人士的作用,有效疏导社区矛盾,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健全流动人口管理体系,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加大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和睦相处。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分解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形成规范化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工作网络。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整合协管员队伍,加大管理培训力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定期监测预警机制,加强调研分析,完善工作措施,探索新的服务管理的有效形式,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一)抓好安全生产,强化社会公共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技术保障、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努力使全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道路、交通、建筑等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死亡率控制在北京市下达的年度控制指标的较低水平。

  (二)加强社会安全工作常态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机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抵抗风险能力。按照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平台和可视化定位与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加大对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的投入,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把应急能力评价纳入政府和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意识和职责,健全政府部门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实现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同、条块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做到应急有预案、救援有队伍、联动有机制、善后有措施、处置有成效。

  (三)加强食品、药品、餐饮等市场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餐饮等市场秩序,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食品、药品、餐饮等安全信用体系、社会监督体系建设,以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降低监管成本为重点,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努力建设和完善与海淀区情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等监督管理新体制。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监管和执法的水平与能力,努力做到以一流的安全保障体系、一流的科学监管能力、一流的市场发展环境、一流的监管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领导

  社会管理是一项十分复杂繁重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多,触及的利益广,协调的难度大。全区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要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配合协调,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抓好社会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对社会管理工作的投入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对社会管理的支持力度,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并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管理各项资金使用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相关部门也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加大投入,确保社会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切实推进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

  三、完善任务落实工作机制

  政府主管部门要根据社会管理规划,制定年度社会管理计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规划计划的有关内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与可量化、可问责的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政府要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检查规划实施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并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考核政府各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

  四、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

  依靠科技手段和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全区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以统一的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建设集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群众服务、化解矛盾、应急指挥为一体的社会管理中心,推进政府社会管理部门间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集约化、精细化,提高全区社会管理总体水平。

  五、注重社会管理规律的研究

  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探讨社会管理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把握社会管理客观规律,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六、加强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管理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充实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管理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管理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管理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管理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符合海淀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社会管理人才队伍。

  七、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

  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引导,充分发挥海淀人才密集、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区域资源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指导、监督、参谋作用,充分发挥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社会管理,为构建和谐海淀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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