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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3月09日 实施日期:2007年03月0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新形势,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原《海淀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进行修订。现将《海淀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七年三月九日

  海淀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行动计划(修订稿)
  
  文化创意产业是社会和经济发展到高级阶段,科技和文化高度融合而产生的新产业形态,海淀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突出的文化、科技和人才优势。根据海淀区委、区政府《北京市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建设创新型海淀的若干意见》,为落实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区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海淀文化创意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科技是手段,文化是内容,创意是源泉,人才是基础,产业化是方向,效益是目标”的基本理念,充分发挥海淀文化、科技、人才优势,以体制创新为动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化、集聚化、高端化、组织化发展,促进现代高技术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海淀。

  (二)发展原则

  1.坚持高端引领,突出原创,占领产业战略制高点。充分发挥海淀资源禀赋优势,实现差异化竞争,增强产品原创力,积极探索原创性、服务型、高端型、总部型的,独具海淀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之路,占领产业竞争的制高点。

  2.坚持自主创新,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挥海淀技术、人才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的话语权和控制力,提高产业辐射能力,引领北京乃至全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3.坚持体制创新,加快资源整合。以体制创新为动力,以市场化为导向,以利益为手段,整合产业链各环节资源,提高整个资源能力,形成协同合力。

  4.坚持扩大开放,推进产业国际化。把握文化创意产业的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开拓国内、国外两种市场,提高两种资源的配置能力,鼓励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加快国际化步伐,积极引进跨国企业和研发中心。

  5.坚持集群发展,提高品牌效应。把握文化创意产业的集群经济规律,把集群建设作为推动产业发展的主要抓手,根据文化创意各行业的不同特征和规律,积极探索不同行业的集群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专业园区在产业配套、资源共享、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机制和作用,提高产业集聚效应。增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投入,提高区域产业品牌的规划、策划、营销、推广能力,提高产业整体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6.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配置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政策、市场、人才环境,积极培育文化创意领域的大企业和大企业集团,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意者个人和中介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参与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建设和发展。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完善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市场,有效整合要素资源,引导社会资源、资金投入到海淀文化创意产业。

  (三)总体目标

  1.确立海淀在北京市乃至全国文化创意产业的龙头地位。到2010年,力争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区GDP比重达30%以上,成为带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火车头”,不断丰富和发展首都经济的内涵,引领全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使海淀成为全国乃至全球文化创意产业重要的产品原创基地、企业孵化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成为基础设施完善、原创能力突出、制作手段先进、传播渠道畅通、消费群体众多、领导消费时尚的全国文化创意产业聚集中心、创意产业辐射中心、创意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和创意时尚生活消费中心,成为接纳国际文化创意和服务外包转移的重要承载地。

  2.积极培育基于数字技术的文化创意高端产业,占领产业制高点。在数字创意领域积极培育高端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软件与服务、数字动漫游戏、数字媒体出版、数字影音为代表的新兴支柱产业,加快传统领域的创意产业数字化融合进程。务实推进产业国际化进程,全面提升对国际产业战略资源的配置和利用能力,提高产业国际竞争力。把文化创意产业培育成为海淀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成为带动全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新引擎,进一步引领海淀向高端、低耗、轻型、优质经济方向提升,加速海淀创新型经济的发展。

  二、重点发展领域及重点发展区域

  (一)重点发展领域

  根据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优势和特点,重点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动漫游戏、新闻出版、影视音像、设计服务、文化教育培训,以及艺术、旅游和休闲娱乐等产业领域。

  (二)重点发展区域

  重点发展和重点关注以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

  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含中关村西区、海淀图书城特色商业街、时尚大道);

  中关村软件园(含上地信息产业基地);

  中关村创意园(暂定名);

  清华科技园创意产业基地(含玉泉慧谷园);

  罗豪斯创意产业基地;

  中关村创新园;

  北太平庄地区影视制作产业集聚带;

  学院路及周边沿线的动漫游戏设计产业带;

  以中华世纪坛为中心的媒体内容制作产业带;

  魏公村和白石桥地区的创意人才培训与表演艺术产业带;

  甘家口地区的工业与城市设计产业带;

  颐和园、圆明园皇家园林文化旅游和艺术创作集聚带;

  成府路沿线的创意时尚生活带。

  三、支持措施

  (一)设立促进文化创意产业专门机构

  1.成立海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同时挂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牌),作为专门的、非营利的产业促进机构,对文化创意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全方位服务。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建立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调动街乡镇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整合区域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产业发展。

  (二)实施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

  2.依据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中制定的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和发展思路,加快实施文化创意产业“12345”振兴工程,制定各项保障措施的实施细则,保证文化创意产业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海淀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

  (三)充分整合区域优势资源

  3.加强政府部门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统一工作目标,形成合力,促进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4.充分发挥统筹区域发展高层联席会议和建设“创新型海淀”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调动各驻区单位的积极性,引导区域内研究机构、企业、学校开展合作,共同促进海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创意经济的繁荣。

  (四)加速引导文化创意企业的设立、集聚和组建产业联盟

  5.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各级各类图书出版发行、影视节目制作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国内外文艺演出、创意文化交流等活动。

  6.积极促进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和发展。在产业规划和城市管理上,优先安排文化创意企业进驻重点发展区域,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配置、龙头企业带动、创意网络建设等方式,鼓励企业在重点发展和重点关注区域形成聚集,实现集群发展。

  7.引导和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组建各类创意产业联盟和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充分发挥联盟在完善创意产业标准体系和规范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秩序、形成创意产业集群等方面的作用。

  8.鼓励各类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联盟和团体,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经区创意产业领导小组考察,授予创意产业集聚区称号。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用于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

  9.开辟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绿色通道”,由新设立的“海淀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对文化创意企业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全方位服务。

  10.设立“文化创意设计与辅导中心”,该中心由高科技企业、教育、文化、研究机构和各行业联盟、协会组成,以提升企业技术能力,并进行必要的创业辅导,公布创业指南,促进个体的创意构想转化为实际的创意设计和创意经济。

  (五)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11.在海淀园内新办文化创意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自获利年度起2年内免征,2年后减按15%税率征收;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服务于文化创意产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12.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前抵扣力度。允许财务核算健全的企业,其研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的50%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再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13.鼓励和支持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出口业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对在境外提供文化劳务取得的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积极实施财政金融支持措施

  14.设立“海淀区创意产业奖”,海淀区政府每年拿出专项资金,对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予以一定数额的奖励。

  15.设立“海淀园文化创意产业促进资金”,依托北京市扶持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和海淀园创新发展资金,从产业促进的角度,以多种方式安排资金支持产业基地建设、公共平台建设、孵化器建设,支持高成长、高附加值、高效益型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和项目。

  16.积极支持、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北京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做好相关服务。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经费支持或优秀作品奖励的项目,区财政按规定给予配套和相应奖励。

  17.鼓励企业自主创新,重点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项目。鼓励文化创意企业及个人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18.允许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该类仪器和设备,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9.支持和引导担保机构对中小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支持初创期创意中小企业发展。

  20.为文化创意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改制上市。支持区内非上市文化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

  (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21.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业务试点;引导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文化创意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或服务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22.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在采购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时,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23.根据国家鼓励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精神,制定和实施《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

  24.建立数字版权登记中心、版权交易中心和海淀文化创意产业版权资源信息中心,促进版权服务发展。

  25.制定《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知名品牌管理办法》,保护和推广海淀文化创意产业知名品牌,定期编制和发布海淀创意产业知名产品目录。

  26.加大专利申请资助力度。对文化创意企业申请的,属于重点发展领域的专利,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27.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权,加大对举报侵权行为的奖励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与宣传,辅导文化创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应用体系。

  (八)加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建设

  28.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企业之间、企业与教育和研究机构之间,联合组建文化创意产业专业培训网络,充分利用海淀区丰富的教育和研究机构的创作力量和资源,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为文化创意产业的良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力资源保障。

  29.打造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以海淀区企业培训中心、高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教学资源,通过与国内外高校合作等形式,在区域范围,3年之内,设立扶持10-15家教育培训、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培训基地”。

  30.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强文化创意人才的国际交流。把人才的引进和送出相结合,增强人才的流动与融合。实施文化创意人才海外培训计划,通过多种方式,持续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优秀人才。

  31.吸纳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海淀工作。完善人才筛选和鉴别机制,建立国际化的文化创意人才库。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引导和鼓励企业采取高薪聘用、兼职等多种方式引进人才,造就高素质的文化创意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32.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对来海淀创业的优秀文化创意人才在租房补贴、购车、购房、社会保险等方面落实待遇,对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以办理引进人才、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等。鼓励拥有特殊才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33.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确保人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整合区域教育培训资源,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培训、考核市场化机制。加强对培训项目、培训证书和培训机构的管理。

  (九)加强专业产业基地和孵化器建设

  3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和信息平台,重点建设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中关村软件园等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着重吸引、培育高端的先导型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吸引和鼓励国内外知名文化创意企业、总部型文化创意企业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意企业落地海淀。

  35.鼓励盘活存量房地资源,用于文化创意产业经营。工业厂房、仓储用房、可利用的传统四合院区域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凡符合国家规定、属于本市产业升级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的,经认定,原产权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保持不变,政府可暂不对划拨土地的经营行为征收土地收益。

  36.建设专业文化创意企业孵化器。为初创企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服务,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文化创意成果转化,培育文化创意企业和企业家。

  (十)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和信息平台及专业市场建设

  37.以文化创意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注册、申请专利、工商税收服务、产业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38.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文化创意企业进行游戏开发、测试提供服务。

  39.建立数字信息交易平台,推动数字流通技术与标准发展。

  40.打造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设置“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国际推广小组”,致力于海淀文化创意产业海外市场的开拓。举办“海淀国际创意博览会”等国际创意系列活动。开展“中关村创意大赛”和“创意品牌”评选活动,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渠道建设和项目推广活动,促进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推荐优秀创意设计作品参加国际知名设计竞赛,提升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41.建设信息交流和传播平台,构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海淀数字网络国际信息港”,开通海淀文化创意产业专业网站,依托海淀区的科技优势和网络支持,为海淀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供政策决策资讯,为企业提供营销与合作的国际化信息。

  42.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核心地带设立或联合搭建创意产业市场转化、产品展示平台和动漫游戏及其衍生产品的专业市场。

  43.与奥运赞助商、媒体共同合作,开展以奥运为主题的,与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相结合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创意活动。

  44.通过中关村电脑节、海淀文化节、教育节和旅游节等文化活动,大力宣传和推广海淀文化创意产品和品牌,为海淀文化创意产业营造更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和宽松的发展环境。

  45.完善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规范市场主体、市场交易行为和市场监管为重点,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十一)大力推进以动漫游戏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链建设

  46.通过产业基地、产业平台和行业组织建设,促进动漫游戏业界合作,形成动漫游戏研发商、运营商、发行商、销售商及周边服务商紧密联系,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环环相扣,创意、制作、专业销售代理、版权转让、影视系统有偿播放、开发衍生产品以及商业销售产品一条龙的循环系统。在进一步完善游戏产业链的同时,积极做好其他重点文化创意产业链的建设。提高文化创意产业与其他产业的关联度,使文化创意产业对推动制造业发展,推动消费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十二)加快协会建设,实现行业自律

  47.支持建立文化创意产业各行业协会,推动海淀文化创意企业实现自我协调、自我约束、避免不正当竞争,维护共同利益,规范市场行为,同时凝聚力量,统一步调,形成合力,促进全行业的整体发展。

  (十三)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指标统计体系建设,建立预测、预警制度

  48.建立和健全符合国际惯例、反映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海淀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相关数据的数据库,为促进产业发展提供依据。

  49.建立海淀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信息定期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50.加强海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工作,建立健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监测、预警、预测制度,密切跟踪、及时反映国内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最新动态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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