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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5月16日 实施日期:2007年05月16日 颁布单位: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市政管委、市建委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精神和《渣土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区渣土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我区制定了《丰台区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 七年五月十六日

  丰台区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交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运输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管理工作的通告》和《渣土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渣土综合管理,控制大气污染,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结合丰台实际,我区制定了《丰台区渣土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为重点,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工作方针,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大对施工扬尘、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渣土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苏维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王建斌 区市政管委主任
      左兰萍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李 勇 区建委副主任
      朱和平 区交通支队副队长
      允章全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崔文艺 区环保局副局长
  以及各街、乡(镇)的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委;办公室成员为各单位主管科长;联系电话:8365.6270
  三、整治目的
  整合各部门行政管理资源优势,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区域环境卫生责任制,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力度,加强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和工程土方施工的管理,有效防止无证清运渣土、乱倒乱卸渣土等违法行为,实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本市第十三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要求。
  四、整治内容
  (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依法使用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情况。
  (二)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围档严密,进出口路面硬化情况,防止车轮带泥冲洗设施正常使用情况。
  (三)从事渣土砂石运输、消纳作业的单位和个人是否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进行渣土运输、消纳;渣土砂石运输车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和修理,保证符合密闭运输的管理要求。
  (四)依法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泄漏、遗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整治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9?14日)召开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乡镇渣土管理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部署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
  (二)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5月14?30日)区建委、环保、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按照标准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登记造册。区市政管委会同区建委、环保、交管、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宣传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告知单,宣传告知单位达到100%,加大对未办理准运许可手续及全密闭装置不达标的渣土运输车辆的整治力度,对渣土遗撒问题,每周开展两次夜查行动。
  (三)第三阶段:巩固抽查阶段(5月30?6月15日)对第二阶段的检查进行复查,并以街道、乡镇为主,区联合执法检查组进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未按时整改的进行督促协调。
  (四)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效果的基础上,区市政管委牵头对各
街道、乡镇重点整治地区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和监控力度。逐步建立对渣土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渣土处置的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推进渣土综合处置实施建设,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促进渣土处置循环经济产业的形成,实现资源再生利用。
  六、 职责分工
  (一)各街道、乡镇要本着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领导小组的整治工作安排,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市容条例的规定,书面告知辖区内各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渣土砂石运输车辆,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组织人员进行有计划的督导检查。
  (二)区建委根据市有关要求,严格审批制度,加大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的监督管理,对未办理渣土消纳行政许可手续的单位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
  (三)区城管大队加大对各类工地的监督管理,对主要路面未进行硬化,未设立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未及时清运、乱倒渣土,车辆带泥行使、运输车辆无证运营、运输散货未进行苫盖,泄漏遗撒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
  (四)区环保局根据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加大对施工扬尘污染环境和不符合环保要求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
  (五)区交通支队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加大对运输渣土车辆安全检查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正、处罚,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并妥善处置各种情况。
  (六)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落实区域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建立辖区内施工工地台帐,渣土消纳行政许可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措施实施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七、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认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负责各项检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整治措施的落实,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计划按步骤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渣土整治大检查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媒体、有线电视、板报进行宣传教育,使此次渣土整治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加大对乱倒渣土车辆遗撒的监督检查,并将每周检查情况在周五上午10点前报区市政管委。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恪尽职守,在认真执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增强配合与协调意识,积极加强与其他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及车辆保障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协调有序,取得实效。
  (四)严格落实责任。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本着对城市环境建设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记录,当场明确告知被检查单位,并限期整改,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确保整治工作的实效性。
  (五)区联合检查组根据抽查情况,对存在问题单位,特别是屡教不改的要进行通报、曝光,必要时责令其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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