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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4月17日 实施日期:2007年04月17日 颁布单位: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发改委、区教委、区人事局、区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我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

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试验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总体部署,自2007 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我区普通高中课程全部进行改革实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的各项要求,立足我区实际,借鉴义务教育阶段新课程实验的有益经验,坚持内涵发展,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丰台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高中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提升我区高中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我区高中教育质量,为丰台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我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基本目标是: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为指导,加快现代教育制度建设,推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促进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创造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优良环境,为社会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创新人才打下良好基础。本次课程改革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落实《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试行)》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
  (二)加强与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课程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提高,建立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共享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推进基于模块教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四)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制度,探索和完善有利于新课程实施的评价机制。
  (五)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推动校内外资源优化整合,加强学习共同体组织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整体素质。
  (六)认真规划、积极开发新课程实施所需的课程资源,建立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促进学校形成有特色的课程体系。
  三、实施原则
  (一)整体推进,分级负责
  实验工作要按照北京市的整体规划和战略部署,稳步协调推进。区教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全面统筹和管理各项实验工作,关注并满足各普通高中学校的需要,指导学校全面实施新课程,为实验工作方案的落实提供有力保障。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科研部门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校制宜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实验工作。各普通高中要在实施本方案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整合并利用好教育资源,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二)立足实际,改革创新
  新课程实验是一项需要边实践边探索的工作,必须坚持立足实际,改革创新的原则。在实验工作中结合首都教育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密切联系我区教育实际,学习和借鉴先期进入实验的兄弟省市、区县课改经验,在实践中认真钻研,创造性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
  (三)以校为本,规范实验
  普通高中学校是新课程改革实验的主体,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在实施新课程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在实验工作中切实做到“以校为本”,积极开展科研、教研和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区教委对实验工作进行不同层面、不同形式的指导、监控、评价和反馈,以确保实验工作符合北京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推进实验工作。
  (四)各方参与,密切合作
  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要在学校、社区等范围内推进,广泛宣传有关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政策、动态和工作进展等情况,形成学校、社会和家长共同参与、及时沟通、密切合作的机制,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理解和支持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一)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协调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副区长闫傲霜任组长的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委,由区教委主任、主管副主任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建立由区教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事局等单位参加的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研究有关工作,全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事项报请区政府同意。
  在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小组、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项目工作组、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研究本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重大政策,制定相关规定,落实配套措施,指导全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加强对学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领导,将课程改革工作列为本地区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课程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小组
  组 长:王佩琦
  副组长:刘玉华 张永梅 刘占良 张立新 李永生 李 伟
  成 员:陈景泉 卢金萍 杨联文 高瑞霞 崔 兵 杨建英 杨 杰 赵文军 邢东田 齐照成 刘文其
 工作小组在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制定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加强对课程改革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切实抓好师资培训、课改宣传、课程管理等工作,推进新课程实验。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指导组
  1、办公室
  主 任:张立新
  副主任:郭刚山 张文清 杨联文
  成 员:支 梅 赵学良 马延年 彭雪花
  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项目组,并组织相关人员,协调、研究我区高中课改的相关工作,及时向课改实验工作小组通报重大事项。
  2、专家指导组:
  组 长:张立新
  副组长:郭刚山 张文清
  成 员: 李有毅 李 真 李 镗 支 梅 董华林 连春兴 梁丽冰 马延年 杨瑞呈 田玉凤 申晓瑾 刘秀华 孙 楠 韩黎丽 刘润泽 王桂英 余明忠 赵学良
  专家组要依托市专家指导组,在丰台区课程改革实验协调小组的领导下,通过外聘部分课程专家和我区的教科研人员、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人员,参与新课程实验工作和科研工作的规划、管理和研究;帮助总结、评估、推广新课程改革经验;提供高中新课程实施的专业咨询;指导新课程实验的全面实施。
  (三)丰台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项目工作组
  1、管理项目组
  由教委中教科负责,组织各高中学校校长、部分教学干部等人员,研究学校课程建设;负责各项管理制度的生成与实施;审批学校校本课程方案及开展相关培训等工作。
  2、教学项目组
  由丰台分院负责,组织我区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各学科教研员、市级样本校教研组长等人员,开发课程资源;研究模块教学的方式方法;对课改实验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组织参与实验的教师开展新课程的学习交流、教学观摩,及时总结各校的先进经验,为本学科的课程实验提供教学指导和专业支持;参与对学科教师的新课程培训工作。
  3、评价项目组
  由教科所负责,组织各高中学校校长,研究我区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组织方案的实施,通过课题研究、学习共同体等形式,开展针对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监控与评价的研究,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对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和监控机制。
  4、宣传项目组
  由教委统宣科负责,组织信息中心、学校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运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对高中课改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向学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宣传、介绍新课程及学校实施课程改革的进展情况。
  上述四个项目组,要深入学校和实验工作第一线,努力为学校服务,帮助学校健全课程改革工作的各项制度,提高校长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加强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力度,确保课程改革工作目标和任务的落实。
  (四)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各普通高中是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实施单位。各校要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贯彻落实《丰台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与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课程管理制
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形成特色鲜明的课程资源开发机制、教育教学评价机制和教科研机制。
  五、重点工作
  (一)加强学习与培训工作
  1、坚持新课程“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对全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校长、教研人员和科研人员进行高中新课程培训。充分发挥国家、市级培训的作用,新课程培训要作为普通高中教师、校长、教科研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要将通过培训、新课程方案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实验教材培训和学科新知识培训等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岗前的集中培训和岗后的跟进式培训等工作。
  2、整合全区专家和优秀教师资源,深入课堂教学,实现研训一体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积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专业论坛、学术沙龙、教学观摩、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来更新教育观念、把握高中新课程的精神实质、改善教师知识结构、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二)加强教学管理与制度建设
  1、校长是学校课程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学校课程改革的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2007年6月前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要统筹负责学校新课程的实施、管理和评估。要根据新课程实施的需要,进行教师、场地、设备等学校现有人力和物力资源的重组和优化,充分发挥其效益。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实施新课程,结合学校的发展优势和办学特色,依据《丰台区普通高中学年度课程安排指导意见(试行)》,认真研究模块考试的管理、开课方案、学分认定、校本课程开发等工作,制定《学年度学校课程实施方案》。
  3、制定开设选修课的年度计划,建立有效的学生选课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各校要根据《丰台区普通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意见》,制订学校的《高中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引导家长正确对待课程的选择,切实帮助学生在选择中学时会选择。示范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样本校要积极探索建立基于网络技术下的课程管理平台,实现课程开发、常规管理、学业评价、学生选课的信息化管理。
  4、建立学生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学年学分分配表。在学分认定中,遵循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学分认定的标准、程序,规范操作过程。要根据课程方案的学分要求,形成有效反映学生课程修习状况的学分管理制度。
  5、实行行政班与教学班管理相结合,建立教学与管理紧密结合的班级管理方式。从学生入学起就建立行政班,坚持德育为首,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充分发挥行政班教育和组织管理职能的同时,加强学科教研组的教学管理和研究的职能,增强学校德育与教学等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
  6、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与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各校要与教研、科研机构和高师院校加强合作交流,形成教研、科研和培训三位一体的教学支持网络,为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提高新课程实施水平
  1、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课程小组,各学科小组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安排课程,提出本学科的开课方案,合理安排学生选课。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在课程改革中要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所开设的选修模块数量不能低于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80%,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应不低于60%。各学校要逐步提高选修模块开设比例,样本校要发挥实验龙头作用,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反馈工作中的问题,促进实验问题的解决。
  2、高度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通用技术课程,在保证开设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各校要认真制定学校的《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确保课程的开设和实效性。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技术与科学之间的联系,落实技术课程教学。
  3、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和调动校长、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实验新课程、探索新课程、研究新课程的热情与积极性,扎实开展各项校本教研工作。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教学研究,重视不同学科教师的交流与研讨,建立有利于教师创造性实施课程的环境,提高他们的教育科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水平。
  4、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按照新课程的理念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高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益。积极探索新课程的教学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创设能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勤于探索、乐于合作的教育环境,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目标的有机融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5、学校要鼓励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自主选择课程,形成个人发展目标和学习计划,并引导学生能动地随着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学习计划,使其更适合自己的发展需要。学校要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积极开展新课程研究与实验。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课程自主权,确立适应新课程要求的办学理念,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课程发展规划,不断丰富和提高学校的文化内涵,形成学校特色和品牌。
  (四)积极开发课程资源1、教研部门要组织学科教研员、市区级骨干教师等,深入研究整套教材的体系,准确理解教学内容,把握教学要求,推荐适宜在我区学校选用的教材。学校应鼓励教师系统地掌握整套教材体系,然后重点研究好必修模块的知识体系和双基要求,提高教师把握和驾驭教材的能力。
  2、学校要充分运用国家赋予的课程自主权,积极按照国家规定开发高中各学习领域的课程资源,形成学校特色和品牌。各高中校课程资源的开发要因地制宜,努力与学生素质提高、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建立学科资源库和课程信息中心,用好教材、报刊、网络等素材性课程资源,争取各方支持,发掘社区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学校的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3、充分挖掘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课程资源建立课程资源的共享机制。鼓励校际之间共同建设课程资
源,形成区域性的学科中心和实践基地,探索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校外教育的融合与渗透。学校可以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实现学校与社会教育资源接轨。充分发挥样本校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样本校成功经验,带动全区高中校的稳步发展。
  4、充分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努力形成学校的课程资源体系。充分运用丰台区课改资讯平台,加强校际间、学科间的课程资源的互补与课改经验的交流,使之成为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发展的平台。
  (五)改革评价制度
  1、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教育分院要建立模块考试抽测和调研机制,准确把握学生学习发展状况,及时调整各项工作,既要保证获得学分的真实性,又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校要依据模块考试的成绩,严格执行学分的认定。
  3、探索新的学校评价机制,确立为学校发展服务的发展性评价理念。区教委要引导学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课程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等方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进行经常性、制度性的自我评价,并结合新课程实施工作的推进,配合市教委对示范性普通高中校进行复评。
  六、实验工作的保障
  (一)统一领导,加强指导
  区教委要加强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做好课改实施工作的职能分解和组织协调,在组织管理、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后勤保障、制度建设、师资培训和舆论宣传等方面为新课程实验提供保障。建立区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的重大问题。
  (二)增加投入,保障经费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的要求,我区设立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用于课程资源开发、教师和干部培训、专项研究、监控与评价、评优示范、总结经验、交流研讨等各项工作。各校也要根据实际,相应设立新课程实验工作专项经费。按照新课程实施要求,要准确了解和把握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学校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使每所普通高中校都能达到实施新课程方案所需的基本条件。
  (三)科研引领,专业指导
  整合我区学科骨干力量,建立课改实验的学科专业指导队伍,同时加强与市、其他区各级教研、科研机构及高校的联系,形成丰台区专业咨询和专家指导队伍,针对课改实验开展研究,对课改实践进行指导。
  (四)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围绕普通高中新课程培训,通过制度创新,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在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资源开发等方面改革创新,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五)评估监控,专项督导
  区高中课改领导小组将建立对普通高中校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评估监控机制和专项督导制度,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和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纳入政府教育督导,特别要加强对学校按规定开设课程、安排课时、评价改革、学分管理、教材使用和学生课业负担等方面的监督,引导学校正确理解新课程,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
  (六)示范带动,典型推广
  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基层实施新课程的调查研究,对样本校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总结先进经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在课程资源开发、出课例、出经验等方面积极为推进课程改革做贡献,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全区自2008年开始,每年组织一次课程改革经验交流与表彰会议,以先进典型经验带动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进行,推动本地区课程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各校也要定期组织课程改革经验交流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
  (七)加强宣传,和谐推进
  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任务和意义,努力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全社会对实验工作的理解、支持。学校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家长的协商、对话制度,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 七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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