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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良乡建成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1年06月17日 实施日期:2011年06月17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区市政市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良乡建成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的意见》已经六届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良乡建成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的意见
  (区市政市容委 二○一一年六月)

  2008年奥运筹办过程中,通过市容、市场、治安、交通、旅游五项秩序专项治理,全区环境秩序井然。2009年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全区市容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布局发生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做好良乡建成区环境秩序管控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秩序脏、乱、差现状,特制定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远近结合,建管结合”的原则,对影响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疏导、集中整治和长远规划。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建设难点问题,改善街面秩序脏、乱、差的现状,提升全区环境建设管理水平,维护城市秩序与维护社会稳定、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两个统一”,实现“减乱象、净环境、保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整治无照经营。
  1.建设临时性替代市场。选择合适位置建设临时市场,引导附近无照游商进入场内经营,进行统一管理。
  由房山规划分局牵头,拱辰街道、西潞街道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落实。2011年9月底前完成选址、建设。
  2.开设临时性早市试点。在原华龙市场东向马路一侧开设早市,以经营蔬菜、瓜果为主,限定时间、限定区域、限定经营范围,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
  由房山工商分局牵头,区城管大队协助配合制定管控方案,引导流动商贩到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区市政市容委、拱辰街道、西潞街道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助管理,确保市场“放得开,管得住”。
  3.建立社区蔬菜直销网络。一是加大规范化社区菜市场建设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化社区菜市场建设,吸引路边摊点和无照商贩进入正规市场经营。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社区连锁商业网络,在连锁社区便利店内增设蔬菜销售柜台,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三是加大“农超对接”推动力度,引导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加销专业合作社建立购销合作关系。先选择在规模较大的小区进行试点,正常运行后在全区进行推广。四是引进新发地便民蔬菜点。
  由区商务委牵头,6月底前制定方案,区农委、区社会办、拱辰街道、西潞街道积极配合,切实做好有关可行性方案的细化和具体实施工作。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50%社区蔬菜直销网络建设,2012年5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内所有社区蔬菜直销网络建设,2012年底前在城关、长阳地区进行推广。
  4.开展联合执法。一是成立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城区范围内的无照商贩、店外经营等情况,全面维护市容环境秩序。二是充实城管执法力量,加大城管协管人员队伍建设,确保环境秩序维护工作顺利开展。
  由区城管大队牵头,房山公安分局、区卫生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交通支队、拱辰街道、西潞街道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构,开展集中整治。
  5.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借鉴其他区县好的经验和管理运行模式,在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各建一座大型农贸市场。
  由区商务委牵头,进行规划建设,区住建委、房山规划分局、房山国土分局、拱辰街道、西潞街道积极配合,在2013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6.加快“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建设。做好居民需求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社区便民商业提升方案,加快项目推进。
  由区社会办牵头,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政府规范引导,全面提高社区便民便利化生活程度,使居民生活所需服务在社区内得到满足。
  (二)整治“黑车”、“摩的”。
  1.延长区内公交车运营时间。当前公交车运行时间已不能满足群众夜间出行需要,将区内客流量较大的公交线路晚间运营时间延长至22点。
  由区交通局具体落实。
  2.启用电动出租车。为解决个别小区、街巷胡同周边公共交通不完善,群众出行和购物不方便的问题,加快组织实施区域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工作。在2011年底前投入100辆试运营,主要集中在良乡建成区、燕房组团、长阳和窦店区域试运营,有效遏制“黑车”、“摩的”非法运营。
  由区交通局具体落实。
  3.开展联合执法。成立联合执法小组,集中对建成区范围内的各类非法运营、违法上路行驶、违章停车、占路趴活等行为进行整治,在5、6月份开展打防管控一体化专项行动,坚决抑制黑车运营。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机构不撤、力度不减,固化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由房山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房山交通支队、区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三)整治露天烧烤。
  1.规范开设露天消夏场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审批程序,落实部门责任。按照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商交字【2006】25号)文件要求,建立联合管理机构,协商制定消夏露天经营场所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责任,实行联合审批制度,依法进行管理。
  由区商务委牵头,区城管大队、房山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综治办、区卫生局、区环保局、房山工商分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配合,依标准在适宜场所开办露天消夏餐饮。
  2.取缔非法露天烧烤。夏季来临,露天烧烤现象日趋严重,要坚决取缔非法露天烧烤。
  由区城管大队牵头,房山公安分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商务委、区综治办、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房山工商分局、房山交通支队、区爱卫会等部门积极配合,严厉打击非法露天烧烤。
  (四)整治店外经营。
  对占路经营、店外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材加工、自行车销售等行业,杜绝“前场后店”现象,对不具备经营场所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
  由房山工商分局牵头,房山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城管大队、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善现有市场经营及管理秩序。
  (五)整治非法小广告。
  一是区市政市容委及各产权单位加大清理力度,及时对喷涂、张贴的小广告进行粉刷、铲除。二是区城管大队对重点区域散发、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对非法小广告电话号码进行取证、停机处理。三是房山公安分局加大查处各类非法小广告窝点的力度,查处雇佣、指使未成年人从事违法行为的幕后指使者。四是区住建委加大对房地产行业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行为的宣传教育。
  (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
  1.整顿停车秩序。加快建设各类交通设施,规范停车区域,加大车辆乱停乱放处罚力度。
  由房山交通支队负责落实。
  2.改造停车场地。按照良乡建成区交通疏堵方案,加快进度,将良乡停车场(华冠购物中心对面)改扩建为立体式停车楼。
  由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抓紧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环境秩序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力量整合,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互通。建立牵头与协办单位共同的责任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整体合力,有序开展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营造声势。结合各专项行动进展,对环境秩序建设工作开展多角度、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营造声势,推进工作。特别是对社区蔬菜直销网络建设等工作成效和典型事例,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得到百姓支持。同时,对一切扰乱环境秩序的无照商贩、黑车揽客等违法人员,加强法制教育,形成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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