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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六项配套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颁布日期:2008年03月24日 实施日期:2008年03月24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07〕17号)和《北京市政府依法行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2007〕4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区政府制定了六项配套制度。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全面动员
  (一)明确组织机构。由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房政办发〔2007〕20号)负责六项制度贯彻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组织召开由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主管领导、法制科长参加的贯彻落实六项制度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六项制度进行总动员,积极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二、明确任务,精心组织
  (一)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全区41个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执法特点,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在各单位进行培训的基础上,区法制办负责组织对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主管领导、法制科长以及全体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分批轮训,使每个执法人员都能做到明确贯彻落实六项制度的意义,熟练掌握六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二)定期组织召开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六项制度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研讨会,汇集工作经验并及时推广;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制定解决的对策。
  三、完善措施,稳步推进
  (一)对照六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建立和完善我区相关配套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按照市、区制定的六项制度内容,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制度及实施细则。
  四、加强监督,注重实效
  (一)区法制办要在全区贯彻落实六项制度工作中,加强对具体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也要发挥对本单位落实六项制度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
  (二)区政府要将全区落实六项制度工作情况,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专项工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的年度考核。每年定期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六项制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贯彻六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一、房山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制度
   二、房山区行政执法处罚案卷评查制度
   三、房山区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制度
   四、房山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
   五、房山区法规规章实施准备和评估工作制度
   六、房山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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