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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市政市容委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0年11月22日 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2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经2010年10月27日区政府第58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区市政市容委《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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