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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朝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1年07月19日 实施日期:2011年07月1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朝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朝阳区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建设现代体育文化中心,促进区域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京政发〔2011〕16号),结合我区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四区”发展战略,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要求,坚持全民健身为改善民生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方针,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不断提升全民健身的拓展力和影响力,展现全民健身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功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承载环境的新优势。逐步完善符合区情、比较完整、覆盖街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区人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60%,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全部街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全区人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全区人民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人数比例达到60%。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中青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全区人民体质明显提高。全区人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5%,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积极控制肥胖率、近视率的增长。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在100%的社区(村)建有体育设施;完成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基地的建设,完善朝阳区综合全民健身活动中心;80%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发展,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推进体育生活化、现代化,实现在社区(村)内体育活动全覆盖。组织开展一系列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精品活动,形成以精品推普及、以精品促提高、以精品促发展的格局。积极发挥朝阳区涉外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北京·朝阳国际体育文化节”活动为契机,以北京商务中心区和使馆区为平台,积极开展国际群众体育交流活动,扩大朝阳区群众体育的影响力,优化区域环境,吸引更多国际目光关注朝阳。
  (五)实现100%的街乡建有体育组织。围绕完善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健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参与,运作流畅,充满活力”的基层体育组织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体育协会和基层体育组织在全民健身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社区、村全民健身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社区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较大发展,形成覆盖面广、包容量大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六)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获得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人数达到6000人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全区人口的2‰,社会体育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广泛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社区居民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培育全民健身骨干,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七)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通过朝阳区百姓健身大讲堂、优秀健身项目推广培训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通过对全区人民进行日常体质监测,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提供有针对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八)全民健身服务业蓬勃发展。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健身市场规范有序,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消费水平明显提高,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培育和形成一批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打造公共体育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平台。积极推进社区数字体育俱乐部试点、郊野公园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工作。
  三、措施和保障
  (一)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各街乡和有关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作为本单位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作为促进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作用,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要把全民健身工作作为本单位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评估、精神文明等各类考核的重要指标。
  2.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朝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全区财政预算,并随着区域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各街乡、各部门也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积极筹措经费,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进体育生活化
  1.健身活动要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不断创新体育健身活动形式和方法,研究创新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和内容,开展线上线下的网络健身服务,提高活动生活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
  2.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和策划,以“和谐杯”乒乓球赛、6.23奥林匹克日、8.8全民健身日、群众优秀健身项目展示等区级大型示范性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实现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季季有高潮、年年有创新。以健身快乐行、百姓健身大讲堂、北京·朝阳国际体育文化节等活动为基础,打造与朝阳区国际体育中心城市形象区相适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化、特色化、区域化全民健身品牌活动,100%的街乡创建体现本地区特色和风采的“一街一品牌、一乡一特色”群众体育品牌活动,使健身活动项目更加丰富,扩大朝阳区全民健身活动在全市乃至全国的影响力。
  3.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开展工间(前)操和业余体育健身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4.各单项体育协会要将普及推广体育项目和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列入工作计划,并对全民健身活动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加快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
  1.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二五”时期朝阳区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
  2.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设施的管理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全民健身工程管理办法》,坚持“建管并重,以管为主”的原则,完善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器材使用率和完好率。以需求为导向,针对有实际需求的地区,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完善申报程序,对具备建设条件的社区、村,积极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努力实现100%的社区、村全覆盖,通过增加体育硬件设施,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
  3.区域内的公共体育设施要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开放。积极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新建和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校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体育设施的维护更新,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4.完成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基地工程建设。进一步发挥奥运场馆作用,传承奥运文化,创新体育发展机制,拓宽体育发展渠道,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打造国家全民健身示范基地。依托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优越的绿色生态环境,通过一系列主体及配套设施建设,以“生态健康、快乐健身”为宗旨,为群众提供天然、优美、环保、内容丰富的健身环境。
  (四)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指导水平
  1.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拓宽培训渠道,形成体育健身指导服务网络。在全区晨晚练辅导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生活化社区、各单项体育协会、已配建的全民健身工程等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配备100%全覆盖。改革培训方式,在继续确保技能传授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数量的同时,重视培养组织管理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其在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活动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建立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定期培训制度,强化服务和管理意识,提高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对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网上注册,形成网络化管理,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3.加强全民健身骨干队伍建设,确保全民健身骨干队伍的稳定性,加大对骨干队伍的培训力度,确保其工作连续性。
  (五)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发挥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科研人员、体育院校学生、体校中专学生等的作用,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区体育局、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等单位形成联动机制,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利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要利用公共体育设施定期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学生优惠开放体育场地,提供健身服务,将全民健身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健身、共同投入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发挥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作用,逐步实现全民健身社会化
  1.充分发挥区、街乡体育组织组成的行政管理网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团体管理网络,体育总会、单项协会组成的体育社团指导网络,社区和行政村等组成的基层体育运行网络的作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2.统筹各类人群体育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区教委、区农委、区民宗办、区社会办、区老龄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等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统筹规划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以及社区居民、农民、妇女、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体育工作不断发展。
  3.加强体育社团建设。加强对单项体育协会的扶持,建立体育社团层级管理体系,根据各协会自身特点,梳理会员基本情况。根据年龄、住所、所涉及街乡分层统计,以街乡地域为服务辖区,以社区、居(家、村)委会为基本单位,以社区(村)或站点为基础开展活动;建立体育社团年终考核评定体系。强化单项体育协会作用,以“市场机制、高效运作、自我发展、做大做强”为社团实体化发展原则,着力解决体育协会发展思路、发展信心、发展方式、发展质量、发展后劲等问题,逐步实现单项体育协会实体化,到2015年,全区体育社团数量达到30家。
  (七)统筹街乡体育、健身协调发展
  1.大力发展社区体育。街道体育以社区为重点,推进体育生活化社区达标进程。将社区体育组织建设、设施建设、健身活动、居民体质测试和健身宣传培训等服务列入《朝阳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中,采取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推进的方式,推进“一刻钟生活圈”建设。要将社区体育工作作为社区建设的基本内容,统筹规划,加大投入,以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大力发展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社区体育健身组织、晨晚练辅导站组织开展社区体育健身活动。整合本辖区内单位和学校的体育设施、体育人才资源,推动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学校体育共同发展。
  2.加快发展农村体育。农村体育以村为重点,将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全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完善文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参加北京市体育特色村镇评选活动。统筹农村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农村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具有农村地区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办好农村地区农民运动会。
  3.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将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青少年系列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继续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积极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倡导科学、健康的体育健身和生活理念,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培养青少年学生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4.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广泛开展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区内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体育健身设施。
  5.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研究开发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特殊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要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与体育康复项目。办好残疾人运动会和健身展示活动。
  6.着力推动职工体育。充分发挥八大系统体协、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等各类组织的作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组织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鼓励区内企业制定职工体育健身指导方案,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积极开展外来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完善社区体育与职工体育互补机制。
  (八)做好法制建设和宣传工作
  1.加强体育法制建设,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加强对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保证各项规定的全面执行。
  2.建立全民健身宣传的长效机制,发挥区内外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宣传全民健身工作。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要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提高宣传质量。
  3.树立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典型。以每2年开展1次的综合评估工作为基础,对全区的群众体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设立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社区(村)“健身明星家庭”、“健身之星”以及“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奖项,以点带面,鼓励街乡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健身活动,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评选街乡“健身品牌特色队伍”,以奖代投,扶植街乡打造精品健身队伍,组建能够展现朝阳区各街乡群众健身风采的成规模、有特色的体育健身队伍。
  (九)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力度
  1.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修订完善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残疾人体质测定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达标活动,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积极推行各体育项目《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引导和鼓励城乡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2.深入贯彻落实《朝阳区国民体质测试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测定和监测系统,动态监测国民体质变化情况。对测试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合理化的对策和建议,为指导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区域文明程度,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通过国民体质检测工作,实现对居民健身指导从个体指导向群体指导的转变,从事后指导向事前干预的转变,从单一部门向部门联动的转变,最终实现不断提升全区人民素质的目的。以朝阳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为龙头,带动在有条件的街乡建立社区(村)国民体质测试站,开展面向全区各类人群的体质测试工作。
  3.每年在全区推广2—3项群众优秀健身项目,增加群众健身项目的多样性,带动基层健身队伍科学健身、挖掘特色。积极开展以传播科学健身为主要内容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区各社区(村)发放光盘、展板、书籍等,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帮助广大群众树立健康的生活理念,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科学健身、健康生活的认识。
  (十)促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引导城乡居民体育消费
  扶持大众化营利性体育健身休闲场所运营和体育健身休闲用品开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体育健身休闲产业,推动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提高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加快体育健身休闲专业人才培养。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和完善体育服务规范,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体育主管部门会同区有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推进。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工作,由区体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各级各类体育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考核。
  (二)加强成效评估。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在2014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送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驻区部队和武警朝阳支队可根据本实施计划的要求,结合部队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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