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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颁布日期:2008年03月12日 实施日期:2008年03月12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近年来,我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初中校建设工程、发展农村教育等措施,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还存在着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距较大,教育质量、生源素质不均衡,干部、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升,部分地区教育资源状况较差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京发〔2007〕17号),全面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整体水平,现就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发展形势,抓住工作重点,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政府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新的发展形势,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制订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四个倾斜”重点工作,即: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向农村倾斜、实现区域教育均衡向学校建设相对滞后的地区倾斜、实现区域内教育均衡向基础薄弱学校倾斜、实现教育对象受教育均衡向弱势群体倾斜,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有效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校际之间的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和谐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是我区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显著缩小,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身体、心理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100%;初中毕业率、结业率达到99%以上,义务教育学生犯罪率、辍学率低于全市规定水平;实现小学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班子配备整齐、结构合理,干部工作待遇等方面的城乡差距、校际差异明显缩小,干部理论水平、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并拥有一定比例的优秀校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配备规模适度,骨干教师分布合理、全面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一支适应义务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二、加大硬件投入,提升整体素质,缩小区域内学校办学差距
  (一)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确保教育资源有效使用
  区规划、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教育布局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教育资源优先配置和发展。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现有资源的优化整合,实现教育资源布局科学化、合理化。
  区建设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教育配套建设依法落实。要确保新建小区教育配套与住宅项目同期建设、同期使用,并加大对所拖欠教育配套的追缴力度,以保障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权利。区教育部门应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的要求,对新接收配套学校进行完善和配备。
  区教育、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加快改造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硬件办学条件均衡发展。2008—2009年,对全区房龄超过50年的校舍进行普查和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或明显不达标、影响教育教学的危旧校舍,制定年度改造计划,逐年进行翻改建或加固。到2010年,所有学校的主要硬件指标达到新颁布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
  区教育、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财政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2010年建成一所规模较大、具有现代化管理内涵、辐射全区的青少年活动中心。推动一批学区教育辅助中心建设,确保中小学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每周有半天校外活动。
  各学校要提高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完善教育资源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对设备使用的检查。区教育部门要对区域内的教育资源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加强对硬件使用情况的抽检,指导学校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
  (二)加快实施初中校建设工程和小学规范化建设,带动教育整体发展
  由区教育部门牵头,对列入第一、二批的学校进行验收,继续推进农村中学硬件达标后的完善、提升工作;2008年,推进第三批18所初中校建设,完成初中校建设工程。启动并推进第一批48所小学规范化建设,到2010年,使全区所有小学办学条件达标。整合各方资源,高标准完成新建校建设工作,使学校布局更加合理。
  在推进初中校建设工程实施和小学规范化建设中,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管理,构建和谐校园,形成环境优美、研究氛围浓、学习风气正、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不断开拓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新局面。加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力做好体育、美育、科技及校外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不断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着力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保证体系,建立科学、规范、完备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课程改革,加强专题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视导、检查、调研、交流、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实。深入开展学科教学管理达标创优活动,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有序化、科学化建设。坚持依法治教,建立和完善指导体系,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使学生身心得以健康发展。
  (三)优化结构,提升素质,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区教育、人事部门要合理配置干部、教师资源,选拔一批优秀干部,调整、充实到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调整班子结构、增强核心领导力。完善教师聘任机制,引导和调控一般城市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的教师补充和人才引进,实现教师资源合理配置。
  加强对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干部、教师培训。对校级正职干部实施研修培训,提升全面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对校级副职、中层干部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教育教学专业管理能力和水平;对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进行全员轮训;对骨干教师、农村和办学条件薄弱学校的专任教师,有针对性地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继续实施干部、教师境外拓展提高培训。建立脱产带薪培训工作制度,保护干部、教师的积极性,为干部、教师学习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名师名校“双名工程”的辐射引领作用,为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培养骨干人才。在名师名长培养工程、名师名长工作室、教育发展指导团、区级导师带教等专项工作中,选派更多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干部、教师进行培养,扩大骨干人才队伍,推出一批名师名长。
  区教育、人事部门应采取干部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干部到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职等方式,加强干部交流;采取编制调控、人员分类补充、骨干教师(全职)兼职支教、城乡“手拉手”互派教师等措施,逐步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干部、教师交流工作机制,促进干部教师队伍均衡发展。
  区教育、财政部门应建立完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薄弱学校、办学困难学校的工作补贴制度。加大政府投入,用于提高农村地区干部、教师待遇,经费补贴向交通不便、环境较差学校以及市级和区级骨干教师倾斜。区建设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教师住房问题。
  (四)加强管理,完善措施,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要积极稳妥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充分发挥公办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本着“支持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通过配备教学设备、开展校长教师培训等措施,大力支持具有合法办学手续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引导部分办学条件较好的学校尽快完善办学手续,使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合格的义务教育。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规范管理,区教育、农村工作、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明确卫生、交通、建设、安监部门管理职责,强化协管员安全监管作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流动人口自办学校坚决分流,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区教育、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从2007年9月起,免收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中本市户籍学生的杂费,农村户籍学生同时免交教科书费。区教育、财政、民政部门,要认真做好困难家庭子女的教育资助工作,确保困难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学业。
  区教育、区残疾人工作部门要深入研究,不断创新,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保证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高于普通学校。继续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优先保障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少年儿童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五)加大帮扶,缩小差距,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区教育、农村工作部门以及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加快确定农村学校权属工作;教育基础薄弱的乡,要配合区教育部门,积极推进农村办学条件困难校改扩建工作。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要研究制定乡域教育规划,在本辖区内规划建设1—2所规模中学或2—3所规模小学,条件具备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可举办九年制学校。
  区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学校的帮扶力度,建立教研员对口联系农村学校制度,加大教研指导及教学资源帮扶力度,提高教研活动质量;组织召开研讨会,研究提高农村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的途径与方法。同时,与区人事部门共同探索,推进“百名城市教师、50名大学生支教”工作,为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及时补充优秀人才。做好示范校与农村学校“手拉手”组织工作,组织校际间“手拉手”备课共同体;按照就近原则,对农村初中学校进行分组,指定学科组长校,实行联片备课。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全面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成立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教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街办、区农委、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建委、市规划委朝阳分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区教育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共同协调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保障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干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等措施,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缩小区域教育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调整全区学校结构布局,搞好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工作。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全区各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工作的指导。各相关部门要做好资金、规划、建设等方面的协调工作。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要真正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教育办学责任,接受区教育部门指导,建立健全管理体系;要继续大力支持农村中小学办学,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教师待遇,帮助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
  (二)加大投入,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金需求
  区政府将按照北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的要求,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多渠道筹措经费,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同时,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和监督,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导,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建立督导联席会议制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和谐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教育工作督导机制,开展对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落实教育法定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奖励制度,树立典型,宣传经验,为义务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依法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完善督政与督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加大督政与督学工作力度,切实做到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发展。要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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