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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1月15日 实施日期:2007年01月15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政府领导班子,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区长关成华同志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兼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绿化委员会主任、编制委员会主任、区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兼管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
  常务副区长朱光彤同志 协助区长主管区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综合经济管理、计划指导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区机关行政管理处;分管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工商昌平分局、区质监局、区劳动保障局、区统计局;分管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人事局、区编办。负责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老干部局;负责联系区发改委协调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保人寿昌平区支公司、中保财产昌平区支公司。
  副区长洪起忠同志 负责全区工业、科技、安全生产、对台、供电、国有资产监管方面的工作。分管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工业局、区安监局、区招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区电力办公室、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分管区国资委及国资委系统所属公司。负责联系区科协、昌平供电公司。
  副区长陈秋生同志 负责全区城乡规划、城乡建设、政法、民政、信访、旅游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政府法制办、区信访办(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区旅游局、十三陵特区办事处;分管区建委、规划昌平分局、国土昌平分局、区民防局;分管公安昌平分局、昌平交通支队、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民宗侨办。负责联系区政法委、区综治办、区武装部、区双拥办、区预备役团、区残联。
  副区长金晖同志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商务、外事、体育方面的工作。分管区市政管委、区交通局、区环保局、昌平公路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地震局、昌平邮政局;分管区商务局(粮食局)、区外事办、区体育局。负责联系网通昌平分公司、移动昌平分公司。
  副区长方炎同志 负责全区教育、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卫生、药品监管、计划生育、信息化、档案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分管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文化委、区人口计生委、区卫生局、药监昌平分局、区信息办、区广电中心、区档案局、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联系区文明办。
  副区长苏卫东同志 负责全区农业和农村及农村政策研究方面的工作。分管区农委、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服务中心、区经管站、小汤山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
  负责联系区气象局、十三陵林场。



                                     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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