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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2月28日 实施日期:2007年02月28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昌平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5-2008)》,进一步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昌平区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07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为建设一流的首都城市发展新区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工作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昌平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5-2008)》提出的阶段性工作任务,坚持执行《昌平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继续深入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强和改善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执法水平;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败诉案件的发生。
  一、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一)认真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
  1、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梳理完毕的执法依据以及本部门"三定"规定所确定的职责权限、执法机构和岗位配置,将由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在分解执法职权时,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做到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重复交叉,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到内部不同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相互衔接,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做到明确每一个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程序。
  2、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明确不同执法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分别明确到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以及具体行政执法人员不同的责任层次。责任的种类和内容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法定责任和内容。即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中所确定的责任和内容,如批评教育、离岗培训、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
  (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实施奖惩的主要依据。2007年区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在依法界定并公布执法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区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评议考核机制,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只有把责任追究落实到位,行政执法责任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区政府法制办、人事局、监察局等部门要参照市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昌平区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办法》,积极探索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有效途径,将此项工作指标与区委、区政府督查考核、依法行政评先挂钩。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继续健全完善已有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奖惩措施,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基础上,确实落实执法责任。对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过错形式、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对行政执法业绩突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区政府法制办要有针对性地对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单位法制机构负责人的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培训,逐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促进全区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二)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代理工作。2007年,区政府法制办及各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积极依法受理,对出现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予以撤消或变更。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和负责法制工作的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对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诉讼应诉代理人的培养,努力提高其行政诉讼应诉能力和水平。各部门、各单位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后,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并积极组织出庭应诉、答辩。
  (三)区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规范与区法院建立的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内容、规范联席会议形式,通过相互交流、进行案例分析,及时沟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促进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防止行政败诉案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监督工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2007年,区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部门、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充分发挥本部门、本单位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对本部门、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发布、备案和清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拟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制定起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计划。按计划草拟规范性文件草案后,报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按照《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市政府令〔2005〕第160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昌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昌政发〔2007〕2号)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法律、政策依据、起草说明等文字材料。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需报区政府常务会议或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实施。
  (二)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并按照《办法》的规定,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15日内,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抄报区档案局(档案馆)。
  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机关或者起草机关,要认真做好该文件发布实施后的跟踪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规范性文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机关或者起草机关,对已发布施行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出现废止、规范内容有较大变化或者管理对象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区政府法制办提出废止或者修改的意见、建议,由区政府法制办向区政府报告是否废止或修改,以保障区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各部门、各单位对自行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也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四、不断加强法制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努力提高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没有法制工作机构的,原则上要建立法制科室,或者与有关科室合署办公,或者设置专人负责,充实必要的法律专业人才,为法制机构更好地发挥本部门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二)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后上岗,对徇私枉法、执法违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人员要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
  (三)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培训考核制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业务水平。
  五、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培训工作
  (一)坚持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是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途径。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作重点,继续做好区政府常务会和区长办公会会前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讲座安排。
  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制定学法计划,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学法活动,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录用考试、资格考试以及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区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对本部门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区政府法制办要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网站方便、快捷的优势,宣传有关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及时发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严格执行法制统计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认真做好政府法制统计报表和信息报送工作,是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科学决策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按时、准确地完成"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违法违章行政处罚季报"等相关统计报表以及政府法制信息的报送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将对各部门、各单位完成统计报表和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年度检查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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