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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平区建立大型体育活动保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7年04月09日 实施日期:2007年04月09日 颁布单位: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
  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全面提高我区举办大型体育活动运行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昌平区建立大型体育活动保障机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九日

  昌平区建立大型体育活动保障机制的意见

  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打造首都户外体育运动休闲产业区,为2008年奥运会涉及昌平区的比赛项目和今后我区举办大型体育活动提供赛事运行保障团队和管理服务人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昌平区大型体育活动运行保障委员会,同时组建一支人员组成相对稳定、工作效率高、业务素质精、应变能力强、与国际接轨的赛事服务和保障队伍,全面负责落实在我区举行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活动的运行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目标,按照"遵守惯例、标准统一、尊重个性、注重细节"原则,全面提高我区举办大型体育活动运行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全面提高国际化水平,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其它大型体育活动提供良好的运行保障。
  二、成立昌平区大型体育活动运行保障委员会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昌平区大型体育活动运行保障委员会(简称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统筹有关体育活动运行保障和管理服务工作。同时,按照主办单位、国际赛事单项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发挥属地管理优势,整合辖区资源,履行地方政府在各个赛事中的保障职责,做好沟通和相关保障工作的筹备和落实。
  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安全保障部、工程环境部、卫生医疗部、外联接待部等8个职能部门,具体人员组成安排如下:
  (一)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
  主 任:关成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朱光彤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戴 维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潘建新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陈秋生 区政府副区长
      金 晖 区政府副区长
      方 炎 区政府副区长
      苏卫东 区政府副区长
      叶国清  公安昌平分局局长
  秘书长:金 晖(兼任)
  委 员:贺 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涂沙金 区文明办主任
      贺德纯 区综治办主任
      崔 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郝 和 区发改委主任
      赵亚群 区市政管委主任
      李永生 区教委主任
      王志刚 区建委主任
      杨富志 区文化委主任
      沈术祥 区商务局局长
      王玉禄 区体育局局长
      杨春山 区政府外事办主任
      梁士强 区信访办主任
      洪起国 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汪跃明 昌平交通支队队长
      李自明 公路昌平分局局长
      张启富 区交通局局长
      董锦华 区林业局局长
      奚增森 区水务局局长
      丁朝胜 区档案局局长
      陈玉起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万佰 区旅游局局长
      金秀清 区地震局局长
      李志武 区卫生局局长
      赵宝东 团区委书记
      李贵忠 区广电中心主任
      李文华 区气象局局长
      周燕滨 公安昌平分局副局长
      杜高潮 十三陵特区办事处主任
      郑文革 十三陵水库管理处主任
      刘文杰 区消防支队队长
      金健民 供电昌平分公司经理
      车 军 网通昌平分公司总经理
      陈 君 中国移动昌平分公司总经理
  相关镇(街道)镇长(主任)
  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系赛事单项组织和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动各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体育局局长王玉禄兼任。
  (二)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各部室
  在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以各部室的工作职责为主体,吸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组成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各部室,各部室部长、主任由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委员担任。
  1、办公室
  主 任:王玉禄 区体育局局长
  副主任:臧红专 区体育局副局长
      杜新潮 区体育局副局长
      纪树一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马永顺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杨兴朝 区档案局副局长
  2、安全保障部
  部 长:周燕滨 公安昌平分局副局长
  副部长:孙仲国 区信访办副主任
      陈宝利 昌平交通支队副队长
      方桂堂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付大军 区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
  3、工程环境部
  部 长:赵亚群 区市政管委主任
  副部长:魏江平 区文明办副主任
      杜焕琴 区综治办副主任
      张新生 区发改委副主任
      苏绍福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苏贵峰 区建委总工
      臧红专 区体育局副局长
      杨 嵩 规划昌平分局副局长
      刘 义 区城管监察大队副队长
      李成龙 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洪池 区交通局副局长
      陈宝利 昌平交通支队副队长
      王家红 区林业局副局长
      梁建功 区水务局副局长
      苏慧娥 区气象局副局长
      路士龙 区地震局副局长
      林 泉 区供电公司副经理
      史 民 十三陵水库管理处副主任
      王之民 网通昌平分公司副经理
      崔 征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昌平分公司副经理
  4、卫生医疗部
  部 长:李志武 区卫生局局长
  副部长:刘保坚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杨冬泉 区卫生局副局长
      左 晨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彭智会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5、外联接待部
  部 长:杨春山 区外事办公室主任
  副部长:孙利勇 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杜新潮 区体育局副局长
      黄先锋 区商务局副局长
      张洪池 区交通局副局长
      李成龙 区旅游局副局长
  6、赛事宣传部
  部 长:崔 明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部长:刘晓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利勇 区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高俊良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杜新潮 区体育局副局长
      陈宝利 昌平交通支队副队长
      王之民 网通昌平分公司副经理
      崔 征 中国移动北京公司昌平分公司副经理
  7、大型活动部
  部 长:贺 军 区政府办主任
  副部长:刘晓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纪树一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孙利勇 区外事办副主任
      李彦樵 区文化委副主任
  8、 群众工作部
  部 长:赵宝东 团区委书记
  副部长:范 征 团区委副书记
      李 菡 区文明办副主任
      张泽义 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项 云 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书记
      岳长涛 中国石油大学团委书记
  三、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各部门职责
  按照"遵守惯例、标准统一、尊重个性、注重细节"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责,完成大型体育活动组织任务。
  (一)办公室
  1、协助委员会领导协调各部室工作。
  2、负责委员会的公文、文秘、档案、信息处理工作,审定以委员会名义发出的公文。
  3、负责委员会工作计划汇总、检查督办工作。
  4、负责委员会各类会议的组织、记录并编发会议纪要。
  5、负责委员会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和贵宾邀请工作。
  6、协调安排委员会领导出席各项活动。
  7、负责委员会人事管理工作。
  8、负责委员会财务管理工作。
  9、负责委员会行政后勤和车辆配置、使用管理、交通安全工作。
  10、负责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障部
  1、负责赛事安全保卫、信访排查工作,负责制定赛事安保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赛事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运输安全准时。
  3、负责比赛、训练场馆和临建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负责在上级有关部门和赛事单项组织的指导下,做好赛事证件的管理工作。
  5、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大型活动申报登记工作。
  (三)工程环境部
  1、按照赛事单项组织和国家、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完成比赛、训练场馆的建设和改造,为竞赛提供符合要求的设施条件。
  2、负责比赛、训练场馆及周边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检修。
  3、负责比赛、训练场馆及周边的环境综合整治,为赛事创造良好的环境。
  4、负责体育活动期间的气象服务等相关工作。
  5、负责比赛、训练场馆和比赛相关人员驻地的电力、网络、通讯保障和防震减灾工作。
  (四)卫生医疗部
  1、负责制定卫生医疗急救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根据赛事要求,负责赛事官员、运动员、教练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
  3、负责比赛场地各类人员的急救和观众的医疗服务。
  4、负责食品卫生和检疫防疫工作。
  (五)外联接待部
  1、负责委员会涉外工作,负责制定外联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与赛事涉及的国际单项组织联系;负责做好涉外人员的接待工作。
  3、负责为委员会领导出席赛事有关活动安排翻译,并做好礼宾工作。
  4、负责制定比赛各类人员接待方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餐饮服务保障工作。
  6、负责比赛期间各类人员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7、负责相关人员的游览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
  (六)赛事宣传部
  1、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接待、组织中外记者做好采访报道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记者驻地的交通服务等工作。
  3、负责组织新闻发布会,并做好新闻中心的管理工作。
  4、负责赛事宣传环境布置和组织对外宣传活动。
  5、负责委员会网站的建立、维护和赛事网上直播。
  6、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大型活动部
  1、负责制定赛事欢迎酒会、开赛仪式、闭幕仪式、闭幕晚宴等重要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文艺演出等相关活动。
  (八)群众工作部
  1、负责制定志愿者、固定观众和拉拉队的招募和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培训管理志愿者队伍并按照各部室的要求派出志愿工作者。
  3、负责组织固定观众和拉拉队。
  4、负责在全区范围内普及文明礼仪和观赛知识。
  四、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人事制度
  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全权负责在我区举行的各类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活动的运行保障工作。委员及各部室组成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如需变动,需报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办公室,经主任办公会审核通过。关于赛事筹办工作不再另设其他机构。
  (二)会议制度
  举行大型体育活动时,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部室碰头会等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为赛事动员会,是启动赛事筹备工作的标志。此外可根据赛事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委员会各部室负责人参加。
  2、主任办公会议。在第一次全体会议后,不定期召开。研究审定委员会的工作方案和赛事组织、保障等重要问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主持,有关委员、部室负责人参加。
  3、秘书长办公会议。在第一次全体会议后,每周召开一次,指导和协调部门工作,研究解决各部门的有关问题。会议由秘书长主持,有关委员、部室负责人参加。
  4、部室碰头会议。各部室负责人应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后3日内,召集本部室有关人员召开碰头会,结合赛事需要和部门职责,组织落实相关筹备工作。此外可根据赛事需要不定期召开碰头会。
  (三)培训制度
  1、培训活动计划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报委员会秘书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可根据赛事需要不定期组织培训活动。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聘请奥组委、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有关人员,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各部室副主任、副部长和业务骨干的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3、由各部室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技能、竞赛知识的培训工作。
  (四)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由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的规定,在赛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类赛事运行保障方案、领导致辞、新闻宣传、会议纪要、宣传稿件、影像资料、各部室工作总结以及赛事各类证件、票据等赛事相关文本和电子资料的归档工作,并由区档案局负责统一保管。
  五、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各部室工作要求
  (一)增强做好赛事服务保障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大型体育赛事活动是展示昌平的一个重要窗口,办赛效果将直接影响到社会各界对我区办赛能力的评价。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在我区举办的大型体育活动的运行保障工作,不仅是昌平区委、区政府和全体昌平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因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来认识和对待赛事保障工作,确保在我区举办的各项大型体育活动都能够圆满、顺利举行。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承办大型体育活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部门多。从已往我区为大型体育活动提供运行保障的成功经验来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整体的工作合力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无缝隙衔接的关键所在。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各部室要积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赛事筹备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动态信息,广泛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区体育活动保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三)高度重视细节,认真细致地做好赛事服务保障工作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体现水平。大型赛事能否取得圆满成功,关键在于整体工作要考虑周到,细节方面要考虑周全。因此,各部室要牢固树立"赛事无小事"的意识,严格按照赛事标准和要求,认真对待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不出现任何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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