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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充电 物业一次加收10元

2017-06-05 01:30   来源:北京晨报

  昨天(4日),市民李先生反映,在朝阳区南磨房乡龙万基商务楼的院内给电动车充电,不仅需要付电费,还需要每次给物业加10元使用费,并且缴费后没有发票。对此,国家电网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使用充电桩不需要额外付费。商务楼物业称,此举是公司规定,不加钱就不能使用,市民已向12345进行反映。

  充电一次被加收10元

  “充电桩设在龙万基商务楼院内,我们给电动车充电不但要缴纳正常电费,还需要缴纳一次10元的使用费。”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商务楼内上班,每天都要把车子停进院子,并没有人来收取停车费用。“我家里有两辆车,平时都是开燃油车上下班,限号的时候我才开电动车。每当我要在这里充电时,物业就会上前阻拦,非要我缴10元使用费,且不给开发票。可附近又没有其他充电桩可用,让我很烦恼。”他称,哪怕他只是使用充电桩给电动车充十几分钟,就会有看车的人来向他收取使用费,每次10元。如果不给,就会阻止他充电。李先生称:“自己也在别的地方充过电,都没有这样的霸王条款。”

  他称,充电桩是国家电网安装的,每次充电都要按照时间长短用国家电网卡进行付费。“我特别不能理解物业收取使用费的做法,他们根本没有收费的依据。”李先生称,他几次因收费问题和物业人员发生争执。“他们看我坚持不缴钱,竟然上来就把我的充电口拔掉了”。记者走访中发现,不少在此处充电的车主都遇到类似情况。“有的时候他们不注意,我就能偷摸充一会,只要他们一来,我就马上断电走人。”另外一名车主无奈地说:“本来是正大光明的付费充电,现在却偷偷摸摸。”

  国家电网称没额外费用

  昨天下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此处,发现院内并没有物业人员在执勤。一排绿色充电桩立在院内的角落,并没有车在充电。在充电桩前面立着一个纸牌子,上面写着“充电收费每次十元”(见图)。除此之外,记者在附近并未看到关于收费标准的牌子。据一名机动车车主称,停在院内并不收费,“只有电动车来充电才收费”。此外,记者发现,一排充电桩中,至少三个充电桩都已经显示故障,无法使用。

  记者向一名物业人员询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他则表示都不清楚。“是我们老板让这么收费的,其他的我不知道。”说完便一直让记者赶紧离开。随后,记者拨打国家电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称,使用充电桩充电,只需要通过专用卡进行付费,并没有设置额外的使用费。她称,已经把情况进行登记,会尽快处理。目前,李先生已经向12345热线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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