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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单位开工前须开立扬尘治理账户

2014-03-13 03:5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北京市工程扬尘治理将实现专项资金足额投入、专门监管、专款专用。自3月12日开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明确,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并将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一次性存入专用存款账户内。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总费用作为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一次性存入,并与开户银行签订专用存款账户管理协议,明确支付条件,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的支付、使用,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关管理规定,只能用于该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据介绍,此项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在1.5%至2%之间。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建设单位未开立扬尘治理专项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的,不予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对因扬尘治理工作不达标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相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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