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环境执法监察体系,继续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围绕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治理改善目标,大力开展环境监察执法监督,提高环境应急能力,防范环境风险。
一是完善执法监察机制。进一步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推动街道环保管理体系建设,促进企业环保守法自律机制建设。
二是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监察装备配备,环境监察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化建设要求。
三是提升环境监察管理水平。提升环境监察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方位监管。
四是完善环境应急管理。配合北京市建立市、区两级环保部门统一的应急机构和责任体系,加强基层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开展环境应急技能培训,定期组织环境应急演练,建立与相关部门、北京市和周边城区的环境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加强环境安全隐患、风险源的排查与专项整治,确保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