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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征缴改革的企业忧虑与专家建议

2018-09-04 09:03   来源:每经网

  明年1月1日,我国运行了近20年的“二元制”社保征收模式将宣告终结。然而,社保费征收主体的这一变化,正在引发一些企业对社保成本上升的忧虑。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20日在北京联合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明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由于税务部门掌握的企业信息更加充分、强制性更强,对于此前并没有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一些企业来说,低缴漏缴社保费的“灰色地带”大大地缩小了,企业利润空间可能会进一步被社保费挤压。

  如何实现社保费的规范征收与企业负担之间的平衡,是摆在社保征管体制改革面前的一道难题。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表示,从当前企业不容乐观的参保状况,过渡到完全的“依法参保”理想状态,应当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社保缴费直接关系到雇员的社会福利,不能被“省略”或是降低标准,企业有责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政府应该出台更加有力的降税和减少其他行政性收费的措施,对冲征收体制改革后企业社保费上升的成本。

  今年12月10日前,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将完成,自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这一改革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

  在此前长达2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社保费征收有两种模式,一类是“社保征收模式”,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另一类是“税务征收模式”。

  “税务征收模式”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税务代征模式”,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核定缴费数额,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二是“税务全责征收”,即税务部门负责包括缴费数额核定、征收在内的全部征收环节。

  截至2017年6月,32个省份(包含新疆建设兵团)中,有13个省份各项社会保险费(含居民)全部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仅有河南1个省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其余18个省份依险种或市县的不同,社保经办机构征收和税务征收并存。以企业养老保险为例,社保征收与税务征收的省份分别为14个和18个。

  大部分税务征收的省份实行的“税务代征模式”,社保缴费数额由社保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即使掌握企业数据,明知企业“作假”也只会按照社保部门核定的基数收费,影响了税务部门的积极性,也造成了一些税务代征的地区征收效率低于社保征收的地区。

  汪德华表示,无论是社保经办部门还是税务部门,都对当前部分地区实行的“税务部门代征”模式持反对意见。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中央决定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并非是“税务代征”,而是“税务全责征收”。

  汪德华认为,税务全责征收将大幅提高社保费的征管效率。税务部门在核实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等基础数据方面都更加具备专业优势,能够有效解决部分企业逃避缴费和瞒报缴费基数等问题,减少社会保险费源流失。

  社会保险费是对企业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薪金按一定比例课征的,税务机关在课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都需要掌握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与社保部门相比,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具有天然的税费同源同管的优势。

  董登新认为,税务统一征收社保费之后,强制性、准确性、权威性都将大幅提高。企业和员工的应税收入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是透明的,企业老板在缴费基数上“做手脚”的空间也将大大缩小。

  “税务部门征缴之后,企业漏缴少缴的情况肯定会减少,这将有利于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到社保覆盖中,也有利于社保基金的做强做大。”董登新说。  第一财经采访的专家和企业主均认为,此次社保征管主体改革对于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来说影响不大,但若那些“低缴”、“漏缴”社保费的企业要达到足额的标准则要付出比较大的成本。

  按照最低缴费标准而不是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费,是企业最常见的不合规行为。

  以北京市为例,2018年北京市按照月社会平均工资8467元来作为缴费基数,养老和失业的缴费下限为社平工资的40%,即3387元,医疗和生育的缴费下限为社平工资的60%,即5080元。

  政策规定,职工的工资要是高于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来缴费;若是低于最低缴费基数,则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费。

  而在现实中,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则直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缴费,这是不被政策允许的。有些企业甚至会采用两张工资卡或是发票报销来规避社保稽查。按照“51社保”发布的《2017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7年基数合规的企业比例继续下滑,社保缴费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仅占24.1%。这意味着,75.9%的企业未按照职工工资实际核定缴费基数,其中22.9%的企业统一按最低基数缴费。

  根据汪德华所做的相关测算,假定当前一个制造企业用工成本占总成本的30%,做到完全依法参保意味着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上升,用工成本大约上升30%,总成本大约上升10%。

  企业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面临着被社保部门或是税务部门稽查的风险。一旦被稽查部门发现社保缴费不实,企业将被要求补缴大笔的社保费。

  北京一位今年被社保稽查抽中的企业主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该公司一直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费,今年被稽查抽中之后,社保部门在他们公司派驻了会计师,共计查出自公司成立以来的社保欠费100多万元,被社保局要求限期缴纳。

  这位企业主告诉第一财经,现在他们公司已经按照员工实际工资来缴纳社保费,预计企业成本会增加约10%。

  中国裁判文书网9月3日公开的《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与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显示,常州市裕华玻璃有限公司欠缴社会保险费逾201万元被江苏省常州税务局告上法庭,除已经缴纳的20多万社保费之外,税务局向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公司欠缴的社保费款约180万元。法院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在《对当前我国税负问题的看法》一文中指出,我国的宏观税率不到25%,远低于发达国家,但却有很多企业反映税负重。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我国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负担过重。

  朱青认为,由于职工工资具有较强的刚性特征,因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难以向职工转嫁,只能作为成本费用由企业负担,冲减企业的利润。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费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与企业所得税是相同的。

  这也成为中小企业千方百计要少缴社保费的原因。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最近发布的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研究报告称,中国社保缴费几乎全部由企业承担,该部分费用占到商业利润比重高达48%以上,这是导致中国总税率过高的主要原因,而美国此项费用只占到商业利润比重的10%。

  汪德华表示,近几年,实体企业的经营受到多方面的压力。要避免因为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大幅提升过去不合规企业的社保负担,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汪德华建议,加快降低社会保险法定费率、全国统一缴费基数政策等相关研究工作,尽快推进改革。在税务部门全责征收之后,可以预期实际征收效果将会得到有效提升,这为降低法定费率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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