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社会发展

文物保护单位应设无障碍游览线路

2026-01-08 10:21 来源:北京日报

  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应设置无障碍游览线路,为公众营造更好的参观游览体验。北京市地方标准《文物保护单位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近日实施,明确了对外开放的文保单位无障碍设施设置原则、设施要求、设置要求。

  市文物局介绍,《规范》明确提出无障碍设施设置应遵循文物保护优先原则,采用非破坏性技术手段,实施时应优先选择对文物本体干预程度最小的方案。

  《规范》首次提出无障碍游览线路理念。文保单位应通过系统性整合无障碍通行设施、辅助交通工具、无障碍标识系统及配套服务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有需求的人提供具有安全性、连续性、便捷性和可达性的游览路径;在出入口、关键节点及无障碍设施点位应设置无障碍设施导引地图。

  无障碍游览路线上的导引地图应涵盖多种信息源,在关键节点根据条件设置触觉、听觉等多感官导引设施。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厕所,有条件的宜在游客中心内设母婴室。

京ICP备0800393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2625号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