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曹妃甸海事局与东疆海事局聚焦航运企业需求,在总结津冀两地自贸试验区部分业务跨域互通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从6月9日起进一步扩展跨域互通办理的海事政务业务范围,新增4项业务。
2024年3月28日,曹妃甸海事局与东疆海事局联合发布通告,实施津冀两地自贸试验区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推出了包含船舶所有权登记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业务在内的7项高频海事政务业务跨域互通办理服务举措,为两地航运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跨域互通办理业务包括光船租赁登记、船舶变更登记(登记项目变更)、船舶国籍证书换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换发等4项通办事项,申请人可在曹妃甸海事局、东疆海事局设置的津冀自贸试验区跨域互通办理窗口提交通办事项申请材料,同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地点。业务属地海事管理机构作出审批后,按照申请人申请时的选择送达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