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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医改支付方作用 强化采购方职责

2018-09-16 23:20   来源:每经网

  9月16日,北京协和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院长刘远立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2018专题研讨会上表示,国家医保局的成立,改变了以前医保更多发挥支付方的作用,同时也强化了医保作为采购方的职责。要在采购公平的基础上,提升采购效率与采购质量。

  近期,11城市将试点带量采购,引发行业关注。对此,刘远立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一个新举措都要考虑两方面影响:一是支付方(医保)的成本;二是提供方(药企)的经济利益。不能说为了一味压低成本,不管经济利益;也不能说只管经济利益,而抬高了成本。带量采购最终有助于实现降低药价,但降药价的前提是有足够的采购量从而实现以量换价。所以带量采购商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能够保证采购量。

  个人卫生支付比例趋于下降

  刘远立在研讨会上表示,改革开放40年以来,医改可划分为3个阶段。首先是上世纪70年代末期到90年代末期,主要是要解决缺医少药的问题,当时政府也没有钱,所以采取的改革措施叫“放开搞活”,鼓励医疗服务的提供机构来创收。通过利用市场的力量,中国的医疗卫生体系整个市场容量翻了好几番,但是也带来了问题。刘远立指出,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没有跟上,到了200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达到5025亿元,居民个人支出在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59.9%。

  这也成为我国医改第二阶段需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刘远立表示,进入21世纪,我国进入医改第二阶段,主要是加强医疗保险的全民覆盖。目前,全民医疗保障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个人支付比例近年来的变化可以佐证这一观点。数据显示,我国卫生总费用从2001年的5000多亿元上升到2016年的46344亿元,上涨了8倍多,但个人支付比例从原来的近60%降到28.8%。

  对此,刘远立认为,随着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比例也大大降低。其中,社保对于这部分付费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2016年我国社保盘子是1.5万亿元。

  医保覆盖范围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刘远立认为:“医改第三个阶段要解决的问题我称之为价值医疗。”他表示,现在无论是出台药品供应保障还是公立医院改革等方面的政策,都希望能够让整个医疗体系创造更多的价值。“所谓价值,就是在改善质量的同时,也要控制成本,让两者有一个有效的平衡,这就是我们第三个阶段。”

  如何实现价值医疗?刘远立认为,这其中最重要的影响者在于我国医疗保险部门。国家医保局的成立,将扭转以往医保只作为理赔者的角色,而更多也作为主动采购者。

  今年新成立的医疗保障局合并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原属于国家卫健委(原卫计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原属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原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这也意味着,国家医保局的采购功能得到了强化。

  对于采购功能,刘远立认为,要在采购公平的基础上,提升采购效率。如果还是按照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医疗服务提供方肯定是没有足够的动力去控制医疗成本。所以目前国家出台的“打包式”付费方式,能够让医疗服务提供方有动力和压力去主动控制成本。

  除采购效率外,采购质量也是采购功能的重要一项。刘远立解释说,社会对更安全、更高质量的药品及服务需求越来越高,在采购高质量药品的同时,仅仅着眼于疾病的治疗是不够的,更需要采购“健康”。

  刘远立认为,应当主动加强预防,尽量让人群尽量不生病、少生病,结余下来的就是净收入。通过激励机制的转变,使得主动关心老百姓的健康成为更重要的事情,这既有利于资金的节省,同时也能进一步促进健康中国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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