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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成立儿童福利和保护处

2017-12-21 09:56   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经市编办批准,成立儿童福利和保护处,负责儿童福利、收养、保护三大领域的顶层政策设计和实施。此举标志着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被放到相对显著和独立的位置上。

  儿童福利和保护处整合了原来社会福利处的儿童福利工作、婚姻登记处的儿童收养工作和社会救助处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工作。今后上述三个处室将不再负责相关儿童政策的制定实施和工作指导。

  根据市民政局官网介绍,儿童福利和保护处的主要职能为:拟订本市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区儿童收养登记、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表示,市民政局关于儿童方面的工作一直分散在很多处室,形不成合力。比如,婚姻登记处负责遗弃儿童收养工作;救助处负责流浪乞讨儿童、家庭困难儿童救助工作;福利处负责弃婴、孤儿、残疾儿童福利工作。“三个领域分散在四五个处室部门里,导致政策存在碎片化和衔接不畅问题。新成立的这一部门将这些领域统筹一处,形成完整政策体系,相互衔接,相互贯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民政部门负有兜底监护职责。据悉,全市有280多万常住儿童,困境儿童大约有2.5万人左右。李红兵介绍说,目前,全市16区正在进行以家庭为单元的困境儿童摸底大调查,以便确切掌握困境儿童和困难家庭儿童的具体情况,届时,所有针对儿童的救助政策都将“整体打包”送到这一个具体家庭的头上,尽快恢复该家庭的抚养和监护责任。

  新成立的儿童福利和保护处在全国尚属首家。新部门成立后,全市16区民政部门是否也要做相应的职能调整,还未有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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