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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山区严禁各种违规圈地开发 大棚逐步退出浅山区

2017-09-08 09:26   来源:北京晨报

  市规土委和市农委近日发布的《北京市严禁严管浅山区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措施》提出,浅山区用地管理要做到“六个严格”。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详细解读时表示,对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的,一律强制退出浅山区。

  审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

  “六个严格”中,第一项就是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项目。该负责人称,严禁打着各种名义旗号在浅山区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搞各种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格审查和审慎推进浅山区特色小镇建设,把好项目准入关。提高浅山区建设标准,在用水、排水等方面设立严格的限制指标。

  同时,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大对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村地乡管”力度,农用地、未利用地对外发包及流转须经乡镇政府审批,并由其加强批后监管,防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已经发包(出租)的集体“四荒地”未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严禁再次流转,确保无违法占地、无违法建设、无违法排污、无禁限产业。

  大棚逐步退出浅山区

  严格设施农业和种植大棚项目管理也是严控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位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发展高效节能、高附加值的创新型高科技农业。对设施建设方案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备案。加强对现有农业种植大棚的动态监管,利用退耕还林、生态建设等政策引导其逐步退出浅山区。对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的,一律强制退出浅山区,并暂停所在乡镇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非公益性违建启动快拆

  对于新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北京将严格落实快拆机制。加大对浅山区的卫片监测、动态巡查等频度,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逐步推行月度卫片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处置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非公共公益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区、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快拆机制,坚决予以动态“清零”,确保“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此外,还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城市建设“减量发展”的新思路,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因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办理该地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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