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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深化农村改革聚焦五大领域

2016-08-31 10:15   来源:北京日报

  8月30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本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重点聚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供给侧结构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五大领域改革。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重点是围绕构建现代城镇体系,坚持疏解非首都功能和优化提升发展水平并重,协调推进城乡结合部、新城、小城镇、美丽乡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加快编制乡村建设规划和集体建设用地利用规划,统筹好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的关系,探索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政策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管护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在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前提下,根据首都城市战略定位,适应当前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形势,重点通过积极支持大兴区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继续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方式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共六个方面的工作,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继续深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方式改革上,认真总结和推广大兴区西红门镇和海淀区东升镇的经验,重点探索集体经济组织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自主开发、联营联建等多种方式,发展符合首都功能的高端产业。

  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

  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创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将从继续深化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乡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集体“三资”管理、促进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四方面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与发展。

  在继续深化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将进一步健全新型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并严格履行换届程序。要切实加强规范运行管理,完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逐步提高按股分红比例,禁止举债分配。认真组织完成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股东登记制度,完善股权证书管理措施,探索股权固化、继承及内部流转机制。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此项工作主要从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着手开展。

  围绕深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为重点,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实现农业生产方式、产业模式与经营手段的创新,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新动力。紧紧围绕市民不断增长的休闲观光消费需求,大力发展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销售及乡村旅游于一体的一二三产融合性产业,加快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重点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要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严肃处理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小官贪腐”行为。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厘清村民委员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同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落实群众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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