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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9月1日起施行

2016-08-17 09:40   来源:新华网

  记者16日从北京市税务部门获悉,《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北京市政府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施行。这是北京市保障税收征收工作的第一个地方政府规章。

  一直以来,北京市税务部门不断推动税收征收保障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4年1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税收保障工作的意见》发布。此后,北京市税务部门先后与18个委办局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约70亿元。这些工作实践为《办法》出台打下了坚实基础。

  《办法》充分考虑税收征管实际和立法发展趋势,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涉税信息提供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涉税信息内容涵盖十六大项,涉及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涉税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以及有关土地、房屋权属、建设工程、社会保险、高新企业、外籍个人、公益捐赠等各类重要涉税信息。

  此外,《办法》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涉税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也作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税务机关妥善保管、使用涉税信息作出义务性规定。明确了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当使用涉税信息或者违规向第三方披露,以及政府有关部门未按照要求履行税收征收保障职责而造成税收流失的两类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行政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北京市地税局和北京市国税局将联合制定贯彻落实《北京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的意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和社会信息资源,不断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税收收入,努力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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