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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集中整治保健品市场 销售不得暗示疗效

2016-03-15 07:18   来源:北京日报

  3月14日,丰台区南苑街道三营门社区开展“3·15”消费维权进社区活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教授社区居民如何辨别假冒伪劣保健品、药品、白酒等。

  从3月14日起到8月份,本市全部93家生产企业和近1000家重点经营企业,将开展为期5个月的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检查保健品销售是否存在夸大宣传、声称疗效、违法推销等情况,包括互联网、电视等宣传销售渠道。

  “此次重点整治市场占有份额大、消费者关注多、投诉举报相对较多的保健食品品种,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法生产、无证经营以及其他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保健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在昨天召开的保健食品企业监管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洪说。

  在众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中,生产减肥、提高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等6类保健功能产品的企业成了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将严格检查其原辅料管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或其他化学物等。

  此外,经营保健品的企业不得夸大宣传、声称疗效、违法推销等。进口保健食品要经过总局注册批准,未经注册,不得宣传保健功能;进口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要符合相应要求,要有中文标识。

  近年来,北京市保健食品产业得到了较为迅速发展。从企业规模数量来看,北京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有90余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8000余家,保健食品在产品种730余个,工业产值约为200亿元。其中,既有像红牛这样产值过百亿元的生产企业,也有产值不足百万元的低水平企业。

  据悉,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时间为2016年3月至8月。4月份进入“企业自查阶段”。5月份开始,全市食药监管部门将开展检查,包括不事先通知的飞行检查、错峰检查等,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予以查处;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吊销许可证件;对抽样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并责令相关企业召回产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责令企业召回,并依法申请总局注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自7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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