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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巢老人"互助养老"能走多远?

2016-03-07 15:44   来源:北京晚报

  在河北省的一些农村地区,年轻人到大城市打拼,村里的很多老人成了“空巢老人”。为了让老人们更好地安度晚年,一些地区让老人住到一起,互助养老,这一模式能走远吗?

  最近,多名养老专家在北京开了一场研讨会,讨论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难题,特别对“肥乡模式”进行了研究。

  十年前,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前屯村一位独居老人死于家中数日,无人知晓,此事在全国引起关注。2008年,前屯村集体出资打造“互助幸福院”。年龄在60岁以上,身边无子女照顾的老年人签协议免费入住,但吃饭、穿衣、医疗等费用仍由子女出,老人之间自我管理、互助服务,没有专门的服务员。这一模式后来在全国多地的农村地区推广。

  8年过去了,“肥乡模式”的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没有法定代表人,身份模糊,无法获得相应的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有限,满足不了基本设施的改善;普惠性弱,无法惠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河北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张岭泉教授说,“互助幸福院”的资金投入,仅靠村集体是实现不了的。“投入主要还是靠县财政,但是县财政里面没有专门的预算,实际上钱都是从其他地方挤过来的。”他说,在政策扶持上,亟须形成稳定的财政供给渠道。

  “肥乡模式还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它只能是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才能去,这就把那些身体状况不佳的,把失能、失智的老人排除出去了。”河北大学教授吕红平说。他认为,农村失能、失智老人更需要照护,而目前“互助幸福院”模式无法将这部分人纳入到互助范围内。

  全国首家专注农村空巢老人服务的基金会河北省钻石公益基金会的负责人建议:“互助幸福院”应当在当地民政系统登记注册,成为名正言顺的社会组织。广泛吸纳社会力量诸如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参与,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在采取多种渠道、增大资金支持的条件下,努力提高覆盖面,力争做到面向所有的农村老人,尤其要解决失能、失智老人的入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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