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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4月起上调110元

2015-03-13 00:00   来源:北京日报

  4月起,失业保险金每档将增加110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月12日公布,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考虑到2015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实际,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从2015年4月起调整,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每档上调110元,同比增长10.3%。

  具体来说,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2元;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4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76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03元;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231元。不过,自领取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标准一律按1122元发放。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由848元调整到958元。

  在4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据统计,全市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约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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