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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个月拆除4190户群租房

2014-05-16 02:21   来源:北京晨报

  根据北京市开展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的要求,经过4月份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后,5月份进入了自拆自改的第二阶段。15日上午,北京市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天通苑举办了“拒绝黑中介 远离群租房”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首次提出,房屋出租人应与基层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和消防保证书,并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基层管理服务站进行登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总结梳理出租房屋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出租房主在房屋出租中要切实做到“四知”,即“知法律责任、知准租条件、知租赁要求、知维权方法”。具体内容包括出租人应当与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和《消防责任保障书》,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等。

  此外,房屋出租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要符合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要求。出租房屋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内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经济适用房等保障类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本市自去年底开展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停租违法群租房4392户,拆除违法群租房4190户、隔断1.2万间,共查处涉及违法群租房的各类案件901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当事人3792人。其中,公安机关依法关停“黑旅店”104处,拘留各类违法人员96人。住建部门共约谈房地产经纪机构80余家,行政处罚29家,罚款47万元。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并办结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案件258起,罚款43万元。

  而昌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昌平区群租房治理的6个重点地区包括天通苑南、天通苑北、霍营、回龙观、昌平区城北以及城南。截至目前,全区完成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429户、3030间。其中,天通苑地区累计拆除私自设置隔断的群租房屋534户、1336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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