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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文矫正撤并校引发的校车安全问题农村学生上学用时不应超过40分钟

2012-07-24 00:00   来源:京华时报

  去年,关于校车安全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深层的原因就是农村学校布局不合理。昨天,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将着力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其中规定,学生上学走路或者乘坐校车的用时不应超过40分钟,严禁盲目撤并学校。
  ■撤并原则
  若多数家长反对不得撤并
  意见稿指出,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县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履行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要统筹考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寄宿生学习生活设施等条件保障,并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
  意见稿要求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且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学校密度
  每个乡镇至少设1所初中
  意见稿指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
  原则上每个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初中,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可设置2所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各地要根据实际条件合理确定学校覆盖范围,一般应使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
  保证村小教学点的教学质量
  意见稿指出,对保留和恢复的村小和教学点,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和教学点实际的职称评定标准,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村小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新聘小学教师要优先安排到村小和教学点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是否制定专项规划、调整是否合理、保障措施是否到位、工作程序是否完善、村小和教学点建设是否合格等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对存在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要责成其限期整改。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教学质量
  ■背景
  农村学校撤并增加交通隐患
  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促进了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优化和办学质量提高。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影响了农村教育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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