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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贫困残疾人均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2012-07-03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近日,“残疾人保障国际论坛(2012)”在北京举行。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会上表示,目前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都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窦玉沛表示,目前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都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172万残疾人享有城市低保,466万残疾人享有农村低保。通过资助参保参合和帮助解决社会保险、新农合报销后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等方式,救助包括贫困残疾人在内的城乡困难群众8937万人次。
  他说,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发挥慈善助残作用三个方面着手,保障残疾人生活,提高残疾人福祉,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表示,从总体上看,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并没有改变,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并将在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存在。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就业层次较低、就业稳定性差,有的政策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等等。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针对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三条渠道,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并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援助的力度。
  中国残联研究室陈新民主任就中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做了报告。他说,以中央财政通过中国残联系统投入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为例,“十五”时期为20.76亿元,“十一五”时期为58.91亿元,“十二五”时期已确定116亿元。加上地方各级政府的投入,大体增幅略高于财政收入增幅。
  他说,2011年,新农保试点地区1232.5万残疾人参保,参保率达68.4%。城居保试点地区260.0万残疾人参保,参保率达59.2%。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保达到433.1万人,1474.3万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6%。
  本次论坛分设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国际经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地方经验等八大专题,40多位专家学者在各分论坛上报告了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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