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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世离休干部无业配偶补助提高

2012-03-06 09:50   来源:北京日报

  市财政局昨天发布消息,本市自2012年1月1日起调整了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补助费标准。其中,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了40元,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提高了60元。  

  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分为两种情况。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提高到560元,提高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840元,提高60元。 

  过去几年,本市已经多次提高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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