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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升迁先考“环保” 没完成任务追究责任

2012-02-17 08:49   来源:北京晨报

  今后,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情况等主要环保指标将挂钩各级政府领导的任用、升迁。同时,本市将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该地区除民生、基建等外的新项目。此外,对没有完成环保任务的地区,将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追责领导。

  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文件的意见》,着力解决影响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据介绍,本市将把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等主要环保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环境保护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今后区县环保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必须事先征求市环保部门意见。环保部门将做好重大环境问题的监督管理,统一发布重大环境信息,经济综合部门在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中要落实环境优先原则。

  此外,对没有完成环保任务或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地区,由监察和环保部门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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