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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低保老人入住养老院 每月享受1100元补贴

2012-01-16 09:14   来源:北京日报

  民生问题是今年市两会上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对于代表关心的养老、低收入群体生活保障等热点问题,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昨天透露,本市低保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将给予1100元补助。

  低保老人住养老院只交差额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管理处处长李绍纯表示,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加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正在逐项落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本市低保家庭中年满60周岁、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人入住指定的保障性养老机构,每月可享受由市区两级财政提供的1100元补助。

  低保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自己或委托家人、居(村)委会通过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区县民政局接到申请随时进行评估,符合条件后即可享受该项补贴。目前,该补贴已累计支付一千余万元。

  据介绍,享受该补贴的老人入住指定养老院后,只需缴纳差额部分费用。

  另据了解,今年本市将安排市级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专项资金5.2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机构改造和运营、老年精神关怀等。

  补贴将随物价指数上涨

  “以前是盯住粮油、副食品等几项产品的价格,今后我们将依据综合的价格指数调整低收入群体补贴。”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处长吕海燕告诉记者,今年将出台的《北京市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变化,适时启动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价格指数由市统计局发布,测算涉及食品、用品、衣着、医疗、交通、通讯等方面。根据价格指数变动来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比以往的预案更规范、更精确。

  低保救助标准本月上调

  根据物价上涨和居民收入增长等综合因素测算,市民政局等部门调整了本市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

  调整后的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为520元;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调为380元。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均上调为家庭月人均740元,首次实现城乡统一。吕海燕说,低收入家庭虽然不能按月领取低保金,但可享受医疗、教育、住房等多个专项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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