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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将实施服务“三公” 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011-10-14 08:56   来源: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拥有300亿资产的全市7000余家社会组织,今后其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近日召开的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单位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了这一计划。面对迫于社会压力逐步公开透明的慈善事业,社会组织的这一“主动公开”,更有利于该系统的行为规范,增进公众理解与信任。

  截至今年8月31日,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7413个,包括三大类——社会团体328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949个,基金会175个,此外还有备案的社会组织9506个。据统计,全市的社会组织总资产已达到300亿元,工作人员达到12.56万人。

  去年和今年,本市财政分别拿出约1亿元和2亿元分别用于购买200项和300项社会组织的公益服务。这些付给社会组织的资金,有的一项就高达数十万元,主要由社会组织支配用于公益民生项目,政府聘请第三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

  市社团办基金会管理处处长任淑菊表示,公益组织的公信力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作为登记管理机关一直非常重视社会组织特别是全市基金会的信息公开问题,从三个方面打造“玻璃钱袋”:年检、捐赠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

  据介绍,管理部门每年的年检,会要求基金会上报整体财务情况报表“晒家底”,全年怎么运作、公益支出是多少、得到多少捐赠收入、是不是进行了反馈信息……这些都是基金会管理条例硬性规定的公开内容。

  为加强内部监管,社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有关事宜,对信息公开和承诺服务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等予以规范。

  捐赠人的监督是另一重要措施。捐赠人在捐赠资金的同时,可以要求基金会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媒体监督在内的社会公众监督,力度也非常大。一旦发现哪个基金会没有公开或者是公开程度不够,公众可以随时拨打96156社区服务热线或市民政局监察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84038110)。

  任淑菊告诉记者,社会组织公开信息的渠道包括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媒体、自有网站、北京市基金会管理中心网站等。目前,现在全市基金会大概有三分之一已经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未建立网站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市基金会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据介绍,去年以来,本市社会组织围绕扶贫救助、扶老助残、医疗卫生等十大领域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全市1867个社会组织开展了2735个项目,组织动员社会组织工作人员、会员和志愿者近50万人,惠及群众近千万人次。今年,全市共有3892个社会组织申报了4210个公益项目。

  链接

  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

  社会团体要对会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捐赠收入,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对开展办学、培训、医疗、课题研究、咨询、展览、讲座等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2.公开方式:

  社会组织要将本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等,以及社会组织章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有关信息的展板,在住所或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悬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基金会还要将基本情况、全年公益活动情况(包括捐赠收入和公益支出情况)、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审计情况、监事意见等内容,通过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指定媒体以及基金会中心网等网站公布,公开接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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