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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能人才缺口达60万 职业培训将实现终身制

2011-07-12 08:53   来源:

  北京市将对技能人员建立贯穿全职业生涯的终身培训制度,引导用人单位组织所有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日前,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蓝领工人提高待遇水平,包括实行股权和期权激励、在聘技师可享工程师待遇等。

    据悉,今后两三年中,本市技能人才缺口总量达60万人;其中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的缺口约为13万。为了建立健全终身职业培训制度,本市将重点实施推进职业培训五项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实施岗位技能全员培训计划,积极推进企业全员培训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百千万”带动计划,“十二五”期间,提升完善100个首席技师工作室,并对30个重点技师工作室给予30万至50万元的资助;强化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推行持证上岗等等。

    对有培训愿望的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在本市从事家庭服务的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政府将提供职业或技能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毕业生,将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技能岗位职工实施岗位技能全员培训,特别是对本市急需、紧缺工种的技师、高级技师,将加大培训补贴力度,给予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下一步本市还将通过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力度等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未来五年本市职业培训工作将实现培训人群全覆盖、职业生涯全覆盖。

    高技能人才也有望与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与本单位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待遇及定级工资,均参照大专毕业生待遇确定。为了吸引高技能人才,本市将建立高技能人才引进制度,企业、职业院校根据生产和教学需要引进、聘用的国外专家和留学生可以享受本市有关人才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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