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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首次强制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2018-05-15 08:3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因为遗产继承发生纠纷,侯女士多次遭到哥哥侯先生一家威胁。侯女士为此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但是侯先生一家并没有遵守,仍然继续骚扰,无奈之下,侯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身保护令。5月14日下午,东城法院作出罚款决定,要求侯先生的妻子李某缴纳罚款1000元,并要求李某保证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不再对侯女士进行跟踪、骚扰、辱骂等。这是北京市第一起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案件。

  继承纠纷 女子屡遭哥哥一家骚扰

  侯女士与哥哥侯先生因为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兄妹之间一直没有达成一致,反而越闹越僵。从2017年起,侯先生及其妻子李某、儿子小侯多次对侯女士进行威胁、骚扰、辱骂并进行殴打。

  2017年2月,侯先生等人甚至以侯女士有精神病为由将侯女士强制带到某医院,侯女士家人报警后将其带回,事情才得以平息。

  然而,侯先生等人并未就此收手,也未有任何改变,还是经常对侯女士进行辱骂,且多次跑到侯女士家中闹事。

  不堪其扰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被侯先生等人多次辱骂、殴打、威胁的情况下,侯女士的生活被严重干扰。今年1月,侯女士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向法院提交了录音、照片等证据。

  2018年1月19日,东城法院经审查认为,侯女士的申请符合条件,法院作出裁定:禁止侯先生等人殴打、威胁、辱骂侯女士;禁止侯先生等人骚扰、跟踪、接触侯女士,有效期为6个月。

  侯女士本以为法院已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侯先生等人就不会再对其进行辱骂、殴打、骚扰,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2018年4月,侯先生及其妻子李某等人到侯女士住所处砸门并辱骂威胁,在侯女士家门口的墙上涂写损害侯女士名誉的文字。4月26日,侯女士向东城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申请法院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顺利执行与实施。

  强制执行 罚款1000元禁止骚扰

  5月14日下午,侯先生的妻子李某被传唤到法院。在法庭里,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了训诫,告知其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禁令。但李某认为自己没错,她没有打骂侯女士,所以自己并没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禁令,后法官当庭播放了4月24日侯先生等人在侯女士住所处砸门、涂写损害侯女士名誉的文字的视频。

  随后,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李某的行为进行合议。经过合议,昨天下午4点半,执行法官在现场宣布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对李某作出了罚款决定,要求其缴纳罚款1000元,并要求李某当场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期间不再对侯女士实施跟踪、骚扰、辱骂等行为。

  此外,法院对侯先生的行为也将保留进一步釆取措施的权利。

  据法官介绍,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并由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具体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法官还指出,对于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将采取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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