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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无证幼儿园有望“择优转正”

2017-11-22 16:16   来源:北京晚报

  为更好地应对“全面二孩”政策所带来的人口高峰,解决“入园难”,日前,北京市教委联合7部门发布《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文件明确提出,将采取三种方式扩容学前教育资源。一是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二是依托街道乡镇,盘活闲置资源,设立一批接收3至6岁儿童接受保教的社区办园点;三是支持、帮助条件较好的无证幼儿园,创设条件使其符合社区办园点要求。

  众所周知,在我国设立正规幼儿园有一套政府制定的严苛标准,对办园规模、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的要求较高,很多民办“幼儿园”难以通过审批。但由于正规幼儿园无法完全满足社会入园需求,无证幼儿园便有了生存空间。可恰恰由于“无证”,对此类幼儿园的监管便十分困难,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此次北京的做法对于那些无证幼儿园来说是个福音。

  社区办园点VS幼儿园:区别何在?

  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提出的“对条件较好的无证幼儿园给予支持和帮助,创设条件使其符合社区办园点的要求”引发社会关注。

  根据文件显示,之所以设立社区办园点,一方面可以丰富办园形式,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另一方面更好地应对“全面二孩”政策所带来的人口高峰,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2011年至2013年,北京市制定并实施了《北京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通过提高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有序扩大学前教育规模,共增加幼儿园677所,在园儿童增加近9万人,基本缓解了“入园难”问题,幼儿园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得到显著改善。但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入园难题再次出现。北京也于2015年启动了《北京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社区办园点此前曾在《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被提及。“提升学前教育服务保障能力。扎实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做好0-3岁社区早期教育指导工作,提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建设一批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

  2011年,北京市曾出台《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适当降低幼儿园的申办门槛。而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可以说进一步放宽了办园标准。 《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要求,小规模幼儿园的举办者“要具有北京市户籍”、“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及安全防护措施,人均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幼儿盥洗室、厕所、消毒间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且厕所必须采用水冲式”。此外,在配套设备方面,要求“图书、玩具人均4件(册)以上(含自制玩具)”;人员方面,要求“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在1:5.5—1:6”。 而在此次印发的社区办园点设立标准中,并未要求有相对独立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每班幼儿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降至“不低于1平方米”,要求有独立的儿童厕所但没有面积要求,玩具数量不低于《北京市幼儿园玩具配备目录》规定数量的1/2即可,保教人员与办园点幼儿比例控制在1:10—1:12,低于小规模幼儿园,社区办园点的举办者的范围也放宽至北京市户籍或是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连续三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社区办园点开园要求并不低

  《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对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详细要求。

  园所名称:不命名“幼儿园”

  此次出台的《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明确规定:社区办园点不应使用“幼儿园”的名称命名。

  园舍选址:房屋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

  园舍选址时,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或附近设置社区办园点。办园点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在建筑的三层及以下,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或其他楼层内。

  通过租赁房屋设立学前社区办园点的,房屋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且举办者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和相应的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契约;举办者不得租用危房等不适合教育活动的场所。

  卫生要求:独立厨房独立儿童厕所

  办园点应有独立的厨房,配备冰箱、水池等基本设施,满足幼儿食品的烧煮、存放、加热需求,做好消毒工作。远离垃圾箱、粪池等污染源。如无设置食堂的条件,可选择有资质的送餐公司,结合幼儿园的营养膳食标准配送营养餐。同时,应有独立的儿童厕所,具备洗手、通风照明条件。保持清洁卫生,没有异味。

  安全要求:监控视频记录应保存30天

  通知指出,社区办园点应当在出入口及儿童活动区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且紧急报警系统应与当地公安系统联网,并经公安部门评审验收,安排专人实时监控,及时报警。

  监控视频记录应保存30天。在警卫室(或门卫)应配备处置各类个人极端行为的警棍、防刺服、钢盔、盾牌等设施。

  举办要求:保教人员实名管理

  社区办园点的举办者应具有北京市户籍或是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连续三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并且无犯罪记录。

  社区办园点的工作人员须实名制管理,并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保教人员须持证上岗,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保教人员与办园点幼儿比例控制在1比10至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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