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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中低收入无房户将享租房补贴

2015-10-30 10:34   来源:北京晨报

  北京低收入租房户将获得每月最高2000元的“租赁补贴”。昨天,市住建委、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及市场租房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将于11月16日起正式实施。中低收入无房家庭自行在市场租房,政府将给予租金补贴。低保家庭每月最高可获补贴2000元。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经适房或限价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解决过渡期间困难。公租房备案家庭轮候期间,符合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也可申请通过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

  根据《通知》,城六区和门头沟区、通州区、顺义区、大兴区、房山区、昌平区的城镇户籍家庭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方可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此外,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申请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上述各区一致。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通知》强调,住房保障部门会对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进行年度管理。无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及租房情况是否发生变动,均须进行年度申报,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调整或停发补贴。

  对于未按规定申报的市场租房补贴家庭,予以停发补贴处理。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以及伪造相关证明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申请家庭,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已骗取市场租房补贴的,不仅将责令退还,还会通过媒体公示并计入信用档案,申请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及自住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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