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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6成消费者认为理财市场销售行为不规范

2014-03-05 09:47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3日公布的调查显示,超6成消费者认为理财市场销售行为不规范。市消协通过暗访投资理财市场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等6大问题,投资理财服务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

  投资理财行业经营主体繁杂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投资理财公司等都在经营理财产品,而现行法律、法规并未对从事该行业的市场主体作出特殊性规定。因理财产品的销售往往涉及金额巨大,在风险管控上没有保障,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的权益将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理财产品销售渠道复杂

  少数银行营业人员在销售其代销的保险产品时,采用隐瞒关键信息等方式,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认为其购买的是理财产品。部分投资理财公司通过网络、邮件、短信、微信平台等进行垃圾信息式的广告宣传,侵害消费者的个人隐私。

  宣传中夸大收益,隐瞒投资风险

  部分理财产品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刻意夸大产品的收益率,回避产品本身和产品风险的提示,涉嫌欺骗消费者。

  利用合同条款,偷梁换柱

  市消协暗访发现,部分公司采取的是转让有担保的债权获取利息的投资方式,但实际签订合同中,此类公司却转换成介绍双方开展担保业务的居间服务商,将风险转嫁至消费者一方。

  理财产品法律法规仍需健全

  目前市场上大量存在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既无行业门槛,也缺少相关法律规范,致使这一部分经营者无序经营,给金融理财市场带来了潜在隐患。

  行业缺乏资金风险防控

  市场上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司良莠不齐,缺乏资金管理风险防控,从债权出让极易转变为非法集资。同时消费者面临上游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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