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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公布2007年北京十大消费侵权案件

2008-03-14 08:55   来源:

  昨天,市工商局公布了2007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件。其中,北京慈安中医院雇用医托、虚假宣传被罚20万元。此外,个体户周德民擅自从事猪肉批发,被罚10万元。


  据市工商局介绍,从去年起,北京慈安中医院雇用医托,在其他医院将患者哄骗至慈安中医院就医,该医院还将部分坐诊医生宣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院士”等,并将根本不在该医院坐诊的医生向患者进行宣传公示。2007年1月至7月,东城区卫生局接到该医院涉嫌雇用医托的投诉132起;2007年6月至8月,东城公安分局接到该院患者报警44次,举报该医院雇用医托,欺骗患者。东城工商分局认定该医院虚假宣传,罚款20万元。

  此外,个体户周德民擅自在朝阳区京沈高速路进京方向楼梓庄出口辅路路边从事猪肉批发,其销售的猪肉未取得检疫证明,经检测,猪肉“水分项目不合格、磺胺类项目不合格”,属不合格产品。朝阳工商没收其东风汽车1辆、白条猪58头,没收违法所得1.55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

  当天,进入十大消费侵权案件并被曝光的还有北京中育慧之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德瑞堂生物健康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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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市现场做熟食将明示配料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08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将引导商场、超市对现场制作的食品和内部加工的熟食品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示配料成分和保质期,规范经营和退市行为。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工商部门将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和经营场所,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和方法。商场、超市现场制作的食品和内部加工的熟食品,将引导和监督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示配料成分和保质期,依法、科学规范经营和退市。

  同时,工商部门将在市场内实行市场、商户及工商所三方监督退市机制,凡是应该销毁的不合格食品将由三方共同监督销毁。

  此外,工商将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退市食品档案,记录品名、数量、生产者、经营者和退市原因等信息对退市食品进行跟踪监管,防止退市后改换包装再次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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