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宏观经济
发改委五项举措拓展民企融资渠道

2018-11-16 00: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5日透露,未来将通过支持民企发债融资等五项具体措施来推进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并特别强调了加强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针对民营企业最为突出的融资难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未来将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进行市场化融资,出台有利于民营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开展融资的政策措施,拓展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发改委将积极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发债融资,对债券资金用途实行正负面清单管理,鼓励将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孟玮说。

  对于小微企业,国家发改委未来将加大增信集合债券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以地方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募集资金由托管商业银行转贷给有前景的小微企业,并将适当优化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管理的相关规定,满足民营企业实际融资需求。

  同时,国家发改委表示,未来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出资设立或增资创业投资基金,并以股权形式最终投向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

  对于资金流紧张发生债券违约,但符合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方向、有前景的民营企业,国家发改委将督促各地方部门在严格防止违规举债和国有资产流失前提下,对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财务支持和救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化解处置违约债券风险,助推重点民营企业纾困。

  孟玮表示,发改委将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计划和股权融资支持计划,在企业债券领域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融资,为经营正常、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发债提供支持。

  中国财政科学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志刚表示,这些措施对于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压力将发挥重要作用,也体现了中央在政策层面对民营经济的肯定,希望未来进一步提升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以及政策支持的方式和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