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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2.1%

2016-06-14 11:14   来源:中国网

  国家发改委6月14日上午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煤电油运、经济体制改革、投资、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化解过剩产能等5方面情况。

  第一方面,关于煤电油运情况。

  (一)发用电量继续保持小幅增长。从发电情况看,近期全国重点水电厂来水较好,清洁能源消纳政策落实较好。5月份全国水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0.7%和19.3%,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6.4%。前5个月,全国水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6.7%和14.5%,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3.6%,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000万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近1亿吨。水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提高153小时,为近10年来同期最高水平,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同比降低178小时,为近10年来同期最低水平。上述指标反映出全国发电结构有所优化。

  从用电情况看,5月份,全社会用电量47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增速同比回升0.5个百分点,比4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前5个月,全社会用电量228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增速比去年同期回升1.7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分别增长9.6%、0.4%、9.6%和8.2%,增速分别回升10.4、1.1、1.3和3.3个百分点。

  全社会用电平稳增长的同时,结构不断优化,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贡献率大于二产。前5个月,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合计对全社会用电增长的影响度达到85.1%,远高于二产的9.6%。三产用电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用电增长14.3%,商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增长7.6%,金融、房地产、商务及居民服务业用电增长10.0%。前5个月,二产用电增长0.4%。如果扣除冶金、有色、建材这三个行业,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2%,处在中速增长水平。通过上述发电、用电数据的变化,我们可以感受到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效果继续显现。

  (二)煤炭产量继续下降,价格有所回升。4月份以来,主要产煤省区产量出现明显下降。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产量同比下降15.5%,前5个月累计下降8.4%。受此影响,加之各地陆续进入迎峰度夏,电厂日均耗煤有所增加,煤炭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上涨。

  (三)成品油销量小幅下降。5月份,原油产量同比下降7.3%,前5个月产量累计下降3.7%。据中石油和中石化调度数据,5月份,日均成品油销量76.1万吨,比上月减少3.81万吨,同比下降1.34%。5月末,成品油库存1690.6万吨,比上月末减少46.2万吨,同比增长5.8%。

  (四)交通运输主要指标增速略有放缓。5月份,全社会完成货运量36.9亿吨,同比增长3.3%,增速较4月回落0.1个百分点。前5个月,全社会完成货运量160.9亿吨,同比增长2.7%。从煤电油运的情况来看,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总体供需保持平衡。

  第二方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一)我委承担的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今年,中央改革办交由我委第一牵头的改革任务有26项,总体进展顺利。国务院《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由我委牵头的各项改革也在按计划抓紧推进。

  (二)我委牵头的重点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这里,我重点介绍3项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5月5日,国务院发布《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对盐业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四改革、四完善、四加强”的系列改革举措。“四改革”就是:改革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改革工业盐运销管理、改革食盐储备体系。“四完善”就是: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制度、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四加强”就是:加强盐业企业资质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5月20日,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召开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抓住“三个关键”,就是打击制贩假盐、加强市场监管、加强食盐储备,守住食盐安全、食盐质量管理、食盐价格平稳的底线,多措并举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已正式对外发布,根据法治原则、安全原则、渐进原则、必要原则、公开原则,列明了在中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共328项,包括禁止准入类96 项,限制准入类232项。先行在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省(市)进行试点,主要是检验草案涉及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探索管理新理念新方式新机制。目前四省(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下一步将抓紧开展试点实施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5月6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名单(第二批)和《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近期将公开发布。目前,第一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正在报批过程中,目前已批复了12个省区市第一批脱钩试点总体方案。

  此外,公务用车制度、电力体制、国有林场林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等改革也在抓紧推进。

  第三方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情况。5月,国家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780亿元。包括农业水利项目5个,总投资92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个,总投资621亿元;工业项目1个,总投资8亿元;高技术项目4个,总投资57亿元;其他项目2个,总投资2亿元。

  5月份审批的重大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交通和高技术领域。一是加强水资源开发,保障城镇用水安全。比如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紫云县,以少数民族为主、多民族聚居。项目建设对保障当地城乡供水安全、改善石漠化地区灌溉条件、缓解电力供求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比如太原至焦作铁路,全长362公里。该项目建设是适应进一步完善区域路网、拓展快速客运网覆盖范围的需要,对促进晋东南城镇群崛起、加快沿线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带动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医学创新研究水平。比如转化医学研究设施(北京协和)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际一流、国内规模最大、装备最先进、高度综合集成和高度开放共享的转化医学研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推进临床医学和系统生物学结合、提升我国转化医学研究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二)国家重大工程包实施进展情况。截至4月底,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57719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398个项目。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工程,已开工4个专项、56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7069亿元。生态环保重大工程,14个专项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5860亿元。清洁能源重大工程,已开工37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253亿元。粮食水利重大工程,已开工2个专项、4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987亿元。交通运输重大工程,已开工154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195亿元。健康养老服务重大工程,15个专项已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3060亿元。能源矿产资源保障重大工程,已开工65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720亿元。现代物流重大工程,1个专项已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800亿元。城市轨道交通重大工程,已开工41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16亿元。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6个专项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60亿元。新兴产业重大工程,6个专项全部开工,累计完成投资299亿元。

  (三)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情况。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项目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5月26日,国务院发布《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投资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有利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清理范围。列入此次清理的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二是确定了清理原则。针对4种情况分别作出明确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通过修法取消审批;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三是明确了清理内容。清理规范后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42项,原来是65项,减少23项,精简比例35%。42项报建审批事项涉及18个部门。一般投资项目通常都会涉及的只有10项,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供地方案审批、非重特大项目环评审批等。其他32项均是涉及特定行业、特定领域的事项,例如涉及交通、水利、风景名胜区、海洋、民航、水土保持、煤矿、宗教影响、国家安全、核设施、文物保护等建设项目的审批事项。

  《实施方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对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来说,要抓紧按程序做好修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调整公布本部门、本单位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工作。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规范投资建设行为和市场秩序。对保留的报建审批事项,要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要求,加强对本系统清理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精简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限,便利企业办事。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应通过细化标准、严格监管等,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对于各地区来说,要将由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实施的报建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或在线平台,实行“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答复”。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第四方面,关于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情况。

  (一)关于商品和服务价格。统计局已经公布了前5个月CPI和PPI的指数,我就不详细介绍。主要向大家介绍5月份食品、钢材、有色金属、成品油批发价格等方面情况。

  食品价格继续下降,其中蔬菜价格回落幅度较大。据对36个大中城市监测,5月份,食品价格小幅下降,重点监测的61种食品加权平均价格环比下降1.8%。其中,猪精瘦肉、带皮后腿肉零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2.5%、2.8%,鸡蛋零售价格环比上涨0.2%,蔬菜平均零售价格环比下降21.9%。与去年同期相比,食品价格上涨4.1%,涨幅比上月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猪精瘦肉、带皮后腿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6.1%、32.7%,鸡蛋零售价格同比下降0.9%,蔬菜平均零售价格同比上涨6.4%。

  钢材价格水平略有上升。5月份全国钢材价格指数为66.38点,比上月上涨0.26点,比去年同期上涨2.64点。其中,板材、管材、型材、棒材价格指数分别为64.55点、65.73点、70.48点、71.22点,分别比上月上涨0.65点、0.69点、0.56点、1.13点;长材价格指数为67.53点,比上月下跌0.55点。

  有色金属价格下跌,且不同品种价格走势分化。5月份全国有色金属价格指数为65.00点,比上月下跌1.61点,比去年同期下跌12.71点。其中,铜、铝、铅、锌、锡、镍价格指数分别为59.87点、73.75点、77.87点、74.39点、80.78点和48.21点,与上月相比,铜、铅、锡、镍价格指数分别下跌1.64点、2.75点、0.32点和0.42点,铝、锌价格指数分别上涨2.13点、1.10点。

  成品油批发价格上涨。5月份全国成品油批发价格指数为74.60点,比上月上涨2.26点,比去年同期下跌19.55点。其中,汽油、柴油批发价格指数分别为81.95点、69.85点,分别比上月上涨2.01点、2.42点,分别比去年同期下跌22.44点、17.68点。

  (二)关于全国价格举报和处置情况。5月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59922件,环比上升11.55%,同比上升27.71%。价格举报办结率为89.54%。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较为集中的地区有:广东(1722件)、北京(1266件)、湖北(1225件)、浙江(1184件)、上海(1138件)。占比分别为:12.76%、9.38%、9.05%、8.78%、8.43%。价格举报投诉数量排名前五位的行业是:商品零售(4569件)、交通运输(3062件)、房地产及物业管理(1484件)、医药(741件)、宾馆酒店(548件)。占比分别为:33.87%、22.70%、11.00%、5.49%、4.06%。商品零售行业价格举报投诉数量自平台开通以来第一次位居首位。

  各级价格监管部门将认真受理和处置价格举报投诉,加强价格监管,督促行业自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着力推动“降成本”。为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着力推动“降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增长,今天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部署做好涉企收费检查工作。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方面,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严厉查处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扩大范围重复收费、没有法律依据擅自设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事项并收费、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或者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等违规收费行为,切实把中央和地方政府确定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严肃查处利用电子政务平台违规收费,重点关注港口航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企业反映突出的行业和领域,督促港口码头企业全面落实港口收费改革措施,依法查处各种增加企业负担的违规收费行为。即将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治理规范收费工作的主体责任,明确治理规范的重点领域和部门,做好整体规划。要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要认真分析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研究治理思路和对策,建立规范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

  第五方面,关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发改委会同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抓工作机制。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了由2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还在工作层面建立了定期沟通会商机制。

  二是抓政策配套。相关部门围绕落实和细化国发6号、7号文件精神,制定印发了奖补资金、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文件体系。

  三是抓目标分解。近日,各有关省区市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都已制定完毕,明确了本地区“十三五”期间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安排和目标任务。28个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完成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的签订。2016年度中央奖补资金也已向地方拨付到位,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四是抓典型示范。先前遴选了河北省、杭钢、鞍钢、攀钢、山东能源、陕煤化等企业好的做法,组织有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为进一步发挥典型引导作用,近期又遴选了徐州矿务集团、山东章丘东风煤炭集团公司作为第二批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典型,对他们在产能退出、转型升级等方面的做法予以积极宣传推介。

  下一阶段,按照国发6号、7号文件要求,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负总责,各地将强化组织实施,抓好措施落实,部际联席会议将加强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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