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经济要闻 政策法规 经济数据 功能区域 热点专题 影像北京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要闻 > 宏观经济
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十项改革试点将加快

2016-04-11 09:08   来源:中国证券网

  这“十项改革试点”具体为:一是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二是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三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四是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五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8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马凯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务委员、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今年是国有企业改革落实年,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把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快推进十项改革试点;要围绕提质增效,积极破除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

  多位专家表示,当前五大经济任务“三去一降一补”中“去产能”的重要着力点是做好国企改革,国有企业由于特殊的管理体制、特殊的职工身份等,更易成为“僵尸企业”。所以,国企改革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迫切任务,甚至将成为决定供给侧改革成败的关键。也因此,政府方面近期才频繁动作。只有尽早完成政策布局以及加强改革试点启动后的监管和反馈,接下来的改革工作才能“顺理成章”,而这也是本次会议召开的主要目的。

  据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目前与《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相配套的十余个文件已经印发,其他相关配套文件也基本成熟,以《指导意见》为引领、以若干文件为配套的“1+N”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各地和中央企业紧密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各项改革工作正有序推进。

  除了尽快完善“1+N”文件体系,基本完成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外,国资委副主任张喜武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透露,2016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抓好的若干项重点任务中,其中一项就是要深入推进“十项改革试点”,在国有企业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上尽快形成突破。

  这“十项改革试点”具体为:一是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二是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试点,三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四是企业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试点,五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六是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七是部分重要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八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九是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试点,十是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试点。

  在“十项改革试点”中,有两项改革内容颇受市场关注。一是国家将通过试点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步伐;二是市场化为导向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也将提速,特别是一些垄断领域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向社会资本放开。

  针对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推进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对于解决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同质化发展等问题意义重大。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向记者介绍,在模式选择上,央企兼并重组主要有纵向和横向两种,纵向是通过上中下游的强强联合,延伸和优化产业链;而横向是处在产业同一个节点上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规模优势。未来,要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公司的功能,成为兼并重组的运行平台,这样就容易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进兼并重组。

  此外,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垄断领域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向社会资本放开。据张喜武此前介绍,今年上半年将确定首批混合所有制试点企业并制定实施方案,下半年正式启动试点。而到目前为止,四川、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纷纷制定推出了国企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一些地方专门制定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在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看来,一方面,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可以通过交叉持股与国有企业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公有资本参股,非公有制经济将共享发展红利。值得关注的是,针对石油、天然气、电力、电信等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空间将更大,同时有利于破除行政垄断,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玻璃门将消除。

  本次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还强调,要着眼激发活力动力,着力提高广大企业家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力;要进一步改进国有资产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机制和环境。针对这一点,此前彭华岗也坦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非常复杂,面临各式各样的问题,通过进一步扩大试点的方式,可以在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且形成好的经验,可以指导其他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所以试点更像一个“开路先锋”,从而真正推进改革政策落地,真正实现提高国资运营效率,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培养更多一流企业的目标。

 
首 页  |  经济要闻   |  政策法规   |  经济数据   |  功能区域   |  热点专题   |  影像北京
京ICP备08003934号-1
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