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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署增设跨境电商试验区 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2016-01-07 08:40   来源:

  1月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新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用新模式为外贸发展提供新支撑。

  会议认为,积极稳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的重要举措,既可吸引大中小企业集聚,促进新业态成长,又能便利有效监管,对推动“双创”,增加就业,使外贸更好适应新形势、赢得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先行试点的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按照合理布局、注重特色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规模较大的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复制推广以下经验做法:一是构建六大体系,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信息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体系,一站式的在线金融服务体系,全程可验可测可控的智能物流体系,分类监管、部门共享和有序公开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以及为企业经营、政府监管提供服务保障的统计监测体系和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建设线上“单一窗口”和线下“综合园区”两个平台,实现政府部门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汇聚物流、金融等配套设施和服务,为跨境电子商务打造完整产业链和生态圈。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介绍,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围绕海关怎么验、商检怎么办、退税怎么办,外汇怎么办四个方面,共有55项创新举措均全部落实。截至今年10月,杭州试验区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商规模已经超过17亿美元。

  “不同于传统的财政支持试点工作,国家对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的支持重在模式、理念、监管制度创新上,打造了跨境电商的闭环生态圈。通过一段时间的试验,有必要把这些措施推广到更多城市,毕竟中国电商80%的市场份额集中在杭州,杭州一地的试点有其单一性和局限性。”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部副主任张莉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我国跨境电商目前仍在先试先行阶段,应至少试验3年以测试风险和效果。

  根据我国目前实际需求,张莉推测此次试点范围至少应扩大至4-5个城市,应挑选目前电商发展较好,制造业较发达的地方做试点。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河南省政府网已明确表示决定向国务院申请设立中国(郑州)跨境电商试验区。此外,广州、天津、深圳、大连、青岛等城市也都曾表示在积极争取。

  张莉还指出,我国下一步发展跨境电商的两个突破点应放在发展B2B(企业对企业)上。

  事实上,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尚未找到成熟的盈利模式。据悉,我国跨境电商90%以上的企业目前并不盈利。尽管如此,跨境电商对稳外贸的支撑作用不容小觑。跨境电商目前在我国外贸领域所占份额大约为17%。通过试验区的带动,张莉预计“十三五”期间,跨境电商在外贸中占比可望达30%。

  商务部数据显示,我国跨境电商企业已超过20万家,平台企业超过5000家。2015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总额达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其中,进口占15.2%,出口占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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