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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最高提升至25%

2014-05-07 05:14   来源:21世纪网

  财政部昨日正式通知,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并明确了企业名单。

  在这一分类名单中,第一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今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上缴比例为税后利润的25%,第二类为电力、石油和移动通信企业,上缴比例为20%,第三类是国资委所监管的非军工和研究院型企业,上缴比例为15%,第四类是军工、研究院、文化、教育、贸促会等所属其他中央企业上缴比例为10%,最后一类是两家政策性中央企业——中储棉和中储粮,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在上述名单中,中国三大通信类企业之一的中国联通依照往年惯例并不在列。

  对于这一情况,此前中国联通曾发公告解释,财政部通知的附表中所涉及的中央企业均为国有独资企业,而中国联通属于国有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国有独资企业上交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区别不同行业,分类执行;而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应付国有投资者的股利、股息,按照股东会通过的利润方案执行。因此,中国联通未出现在该通知的分类表中。

  财政部同时要求,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按照财政部此前的年度预算报告,2014年预计收取央企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下同)1414.9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5.43亿元,增长36.1%。其中,第二类企业增加的上缴利润最多,较去年增加163.73亿元。

  据悉,在提升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缴比例后,财政部将加大央企红利对民生的投入。

  财政部此前表示,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78.03亿元。其中企业困难职工补助支出5亿元,用于央企困难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184亿元;国有股减持收入补充社保基金支出10.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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