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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度重视新一轮土地规划 望增建设用地指标

2009-09-21 09:23   来源:

尚在修编之中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一些渴求用地指标的城市带来了希望。

国土部官员表示,今年内将完成大部分省级规划的审查报批。截至目前,共有三个省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分别是河南、山东和湖北。

 近日,一位来自中部省份的国土官员对CBN透露,其所在的市(地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修编,即将上报审批。在初步拟定的规划中,该市调整和核减耕地(包括基本农田)约20万亩,希望增加6%的建设用地指标。

目前,我国政府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政策,对耕地和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地方如要征收基本农田或者超过一定数量的耕地需要报批国务院。

该官员对CBN强调,这次在规划修编中调整基本农田,并非只是减少面积,还包括对区位进行调整等,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而且,有些基本农田正好位于经济快速发展区域,不在规划修编过程中进行调整,以后极有可能出现保发展和保耕地之间的冲突。

省内指标分解有一定自由度

中国土地学会顾问王万茂也对CBN表示,在上一轮规划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有地的地方没钱没项目,有钱有项目的地方却没地,这就得调剂,但在这个过程中容易触及红线。所以地方政府对这一轮的土地规划修编比较重视。

不过,土地规划修编并不能随意而为。《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已经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等指标分解至省级政府,这属于硬性指标,不可轻易改动。

如新近获得国务院批准的《湖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就规定,到2020年,湖北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63.13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83.33万公顷,全省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6.71万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04平方米。

省级政府的土地“总盘子”已定,市县级政府能够做的只能是期望能够分到较大的蛋糕。

王万茂认为,国家下达给省级的土地指标是动不了的,而且不允许跨省调剂耕地指标,但省级政府可以对下面的市县一级进行倾斜,“省级规划同样是对市县一级分解土地指标,分解过程有一定的自由度,可以适当向某地倾斜一些。但因为总量要控制,有增的地方就会有减少的地方。”

国土部今年2月发布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也规定,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重点突出“各区域土地利用的主要方向”和“对市(地)级土地利用的调控”等内容。

134份土地规划需报国务院

国土部副部长鹿心社今年6月表示,今年三季度要完成大部分省级规划的审查报批,年底前完成大部分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力争到明年底基本完成地方各级规划修编。

一位知情人士对CBN记者透露,新一轮的土地规划修编过程中,需要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量相比以前有所增加,共计有134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报国务院审批,而其他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上报省级政府审批。

“这一轮报国务院审批的省级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总计达到100多个,要在年内基本完成审查报批,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非常大。”鹿心社称。

王万茂则对土地规划修编的进度表示乐观。他认为今年第三季度完成大部分省级规划的报批问题不大,已经有几个省份获批,其他的省份也在陆续申报审批中。此外,有部分市级的土地规划也上报了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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