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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重心"要适当下移 政府花好财政钱

2008-10-22 09:02   来源:

    □重点推进教育、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公共服务和产品提供的公平性问题 

    □财政的“重心”要适当下移,显著增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

    政府该管的事务千头万绪,但最根本的只有两件:一件是制定好法规政策,为经济社会运行提供好的制度环境;另一件就是怎样花好财政的钱。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如何健全财政公共体制,当务之急要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把财政这个“钱袋子”有多大的账算清楚。今后改革的方向是,把政府的所有收入都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应当分预算内和预算外。同时,清理和规范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政府全部实际收入控制在GDP的25%以内。

    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结构中,行政维护性支出、经济性支出的比重过高,而社会性支出的比重偏低。这种格局必须尽快改变,今后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主要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维持政府自身运行方面。强化中央政府转移支付职能,建立现代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切实扭转各地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扩大的局面。强化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

    增加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为什么在国家综合实力有了很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改善的情况下,社会矛盾还会如此突出?主要症结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不足,且公平性不够高。财政对公共服务投入的增长速度慢于财政自身增长的速度,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依然很突出。老百姓所言的教育、医疗、住房问题,就是公共服务不足的真实写照。

    就公共服务的公平性而言,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窄,公共服务水平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距过大。今后,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目标,重点推进教育、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解决公共服务和产品提供的公平性问题。要大幅度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支出,调整和优化公共服务结构,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方面,力争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上述各方面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

    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使各地区享有大体均衡的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要改进提供政府公共服务的方式,实现从主办者向主导者转变,合理引入竞争机制和市场机制,增加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提高公共部门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财政重心适当下移

    明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现在的问题大致是清楚的,主要表现有三:一是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确定,使地方政府容易产生短期行为。二是权力配置存在着头重脚轻的状况,中央政府各部门掌握大量的财权,而把大量的事权留给地方政府。例如,在医疗卫生领域,我国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是卫生公共支出的主体,与世界上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的做法是相反的。三是中央财力集中度过高,地方财力太弱,导致目前地方政府近一半的财政支出依靠中央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中央有关部门存在统得多、管得细的问题。财力转移过程中也存在所谓“路径成本”和“跑冒滴漏”问题。

    的确,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向来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老是停留在原则上,必须在一些关键领域取得突破。例如,宏观调控的事权,应以中央政府为主。在投资方面,地方政府应从一般性竞争性投资领域退出,只能投资公共工程、公益性的基础设施,以及在当地带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项目,如自来水厂建设等。

    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至关重要。总的方向是,财政的“重心”要适当下移,显著增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财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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